2023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培植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变的关照,明确,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个中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哀求提交申请,对企业注册职员等内容进行核查,随后面临年底到期的建筑业企业也开始了紧张的准备中,结合当前市场情形理解到还是有很多企业对资质延续的政策不是特殊的理解,以是本日进行深度解读和统一回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康健发展的见地》(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住建部早在2019年7月25日官网就印发过《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施奉告承诺制的关照》(建办市函〔2019〕438号),个中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由住建部卖力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施奉告承诺制。由于遇上了两期资质自动延续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以是很多企业没把稳住建部这则资质延续的文件,以是造成了很多企业不清楚本次资质延续到底怎么考察和如何准备。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住建部于2018年9月30日官网印发《住房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培植工程企业资质报告材料有关事变的关照》建办市〔2018〕45号,决定进一步简化培植工程企业资质报告材料。个中关照明确规定,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供应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职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对数据自行核查比对。并明确注明:资质延续等申请不需供应职员社担保明材料。由资质报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职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具名承诺即可。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做事改革,住建部于2016年10月14日官网印发《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关照》建市[2016]226号,除各种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职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职员、技能工人的指标考察。由于今年住建部更新了一则关照(建市规〔2023〕3号文件),规复了资质申请需知足注册建造师人数的哀求,以是只有注册建造师规复了,其他的则还是按照原简化标准实行企业报告不须要供应相应资料等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踏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担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引发企业活力,住建部2023年9月6日官网印发《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事情的关照》建市规〔2023〕3号,个中对资质分立,资质报告注册职员进行相识释,哀求企业资质申请应该知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哀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哀求。个中明确申请由住房城乡培植部卖力审批的企业资质,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古迹应该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企业古迹应该知足资质标准哀求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能职员个人古迹应该是知足资质标准哀求A级或B级工程项目。也便是说除了跨部委审核查的资质外,反是由住建部卖力审批的古迹必须上全国四库一平台,而不是企业认为的只有房建及市政资质,其他的也得上。
综上所述,本次资质延续申请为承诺制,法人承诺具名即可,住建部按照资质标准只对企业注册职员数量进行核查外,其他的均不在进行审查。除注册职员外中级以上职称职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职员、技能工人等指标均不考察。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不必供应职员社担保明材料,由资质报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名承诺即可。
详见下文关照!
住房城乡培植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变的关照
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培植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培植(管)委,北京市方案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培植兵团住房城乡培植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统筹做好培植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事情,现就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二、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哀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卖力,承担全部法律任务。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部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职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住房城乡培植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建部资质延续审批实施奉告承诺制的关照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施奉告承诺制的关照
建办市函〔2019〕4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培植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培植(管)委,北京市方案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培植兵团住房和城乡培植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康健发展的见地》(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对部分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施奉告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我部卖力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施奉告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履行资质延续审查事情。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家当、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培植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施电子化报告和审批的关照》(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
二、按照奉告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登录我部门户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在线报告”栏目,按现行的干系资质标准,在线填报报告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形作出承诺,完整天资延续申请。
三、培植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卖力,并承担全部法律任务。创造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形不符合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四、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应健全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事情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做事平台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及时、完全、准确。要加强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奉告承诺制审批宣扬事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怀。
附件: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家当、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培植工程企业资质清单
中华公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建部简化资质报告材料有关事变的关照住房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培植工程企业资质报告材料有关事变的关照
建办市〔2018〕4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培植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方案国土委,新疆生产培植兵团住房城乡培植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培植司(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培植工程企业资质报告材料。现将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供应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职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资质容许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做事平台的干系数据自行核查比对。
二、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供应职员社担保明材料。由资质报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职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具名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任务。
三、各级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报告职员的真实性,加强对培植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应该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容许机关撤回相应资质容许。对创造资质报告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培植工程企业资质报告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本关照自2018年10月8日起施行。
中华公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2018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建部简化资质报告材料有关事变的关照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关照
建市[2016]2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培植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培植兵团培植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培植司(局),中心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做事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除各种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职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职员、技能工人的指标考察。(注: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事情的关照,建市规〔2023〕3号文件规定,资质申请需知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哀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哀求。)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察。
三、调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察指标,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古迹,不作为有效古迹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培植,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古迹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各级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紧张管理职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讨,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讨。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落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惩罚;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建造师,依法给予罚款、停息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惩罚;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关照自2016年11月1日起履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中华公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培植部2016年10月14日
住建部资质审批管理关照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事情的关照
建市规〔202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培植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培植(管)委,北京市方案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培植兵团住房城乡培植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心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踏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担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引发企业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事情关照如下。
一、提高资质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要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提高企业资质审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住房城乡培植部卖力审批的企业资质,2个月内完成专家评审、公示审查结果,企业可登录住房城乡培植部政务做事门户,点击“申请事变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
二、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自本关照施行之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变,统一由住房城乡培植部履行。试点地区已受理的申请事变应在规定韶光内审批办结。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连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落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由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履行。
三、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察。企业因发生合并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企业资产、职员及干系法律关系等情形进行考察。
四、完善古迹认定办法。申请由住房城乡培植部卖力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古迹应该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做事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知足资质标准哀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能职员个人古迹应该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知足资质标准哀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古迹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古迹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确认古迹指标真实性。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古迹应该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由有关专业部门合营履行审查的企业资质,干系古迹由有关专业部门卖力确认。
五、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职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经核查,企业不知足资质标准哀求的,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标注资质非常,并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后知足资质标准哀求的,取消标注。标注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容许事变。
六、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职员考察哀求。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该知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哀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哀求。
七、加强信用管理。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任务事件、拖欠农人工人为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培植逼迫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职员,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定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该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掌握人、技能卖力人、项目卖力人、注册职员等报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授权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核查社保、纳税等信息。
八、建立函询制度。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可就资质申请干系投诉举报、报告材料等问题向企业发函问询,被函询的企业应如实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经函询,企业承认在资质申请中填报内容不实的,按不予容许办结。
九、强化平台数据监管任务。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管,落实平台数据录入审核职员任务,加强对项目和职员古迹信息的核实。全国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变更、删除,数据变革记录永久保存。住房城乡培植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办法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深究任务。
十、加强党风廉政培植。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对审批事情职员、资质审查专家的廉政教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追责机制。推进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实现审批事情全程留痕,切实防止发生企业资质审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本关照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培植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关照》(建市〔2014〕79号)、《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关照》(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培植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关照》(建办市函〔2021〕93号)同时破除。《住房城乡培植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关照》(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培植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事情的关照》(建办市〔2021〕30号)与本关照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关照为准。
实行中的情形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住房城乡培植部。
住房城乡培植部2023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