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深圳景润实业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住所信息或者采纳其他敲诈手段遮盖主要事实等进行商本家儿体登记或者备案,经调查核实,商事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其登记或者备案经由进行详述。
深圳景润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多少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经查证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处以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惩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景润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PFRE41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MA5GPFRE4440300213402436法定代表人张海波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惩罚〔2024〕南17号违法行为类型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企业登记违法行为惩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多少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短长关系人以商本家儿体登记或者备案时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住所信息或者采纳其他敲诈手段遮盖主要事实等为由,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商本家儿体登记或者备案的,商事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应该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备案。惩罚种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惩罚惩罚内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惩罚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4-07-03惩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