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对夜宵摊进行重点巡查。
警方供图

警方严查宵夜摊,清理整治噪音扰民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对夜宵、娱乐、商业匆匆销等噪声扰民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民警在重点时段对辖区的夜宵摊、街道、广场等场所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重点巡查、疏导和查处。
同时,民警对临街商铺噪声扰民行为提出整改哀求,哀求业主遵守干系法规,降落音量。
此外,对付噪声警情较多的宵夜店,民警约谈了经营者,并与经营者签订任务状。

5月22日晚,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联合兴宁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违章夜市专项整治行动,数十名司法职员在吾悦广场周边、快环大鸡村落路口等地段针对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摊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不改正就领罚单南宁警方严查宵夜摊广场舞噪音扰平易近

重点整治七大问题,不改正就领罚单

据警方先容,这次重点整治七大问题:商业经营活动中利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城区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活动、集会等活动中,音量过大、严重滋扰周边生活环境;在已竣工交付利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露天业务场所经营和流动商贩利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居民利用家用电器、乐器,喂养动物或其他家庭室内声音过大造成噪声扰民;各种娱乐场所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滋扰附近居民正常安歇;其他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传授教化秩序的室内装修、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制造噪声滋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法行为。

民警跟经营者进行约谈。
警方供图

就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滋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夜市摊点年夜声喧哗、播放音乐、唱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公安机关将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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