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2024年屯子住房
“6·16”特大暴雨灾后重修事情履行方案》
出炉
6月16日
武平县普降暴雨
当日下午14时起
局部骤降强降雨
经省气候局评估
本轮强降水暴雨过程
综合强度、暴雨范围和雨强
均已达极度事宜强度
强降雨引发群发式山体滑坡
造玉成县17个州里(街道)
不同程度受灾并引发房屋倒塌
为帮助受灾全倒户(无房户)
加快重修住房步伐
我县结合实际
特制订了本方案
从重修工具、重修安置、扶持政策等
多方面进行帮扶
详细如下
重修工具
一、符合工具
因“6·16”特大暴雨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倒损)、危房和受地质磨难威胁等无房可住的受灾屯子住户,同时符合“一户一宅”政谋划定。
二、不符合工具
1.受灾前已另建住房或在本辖区内另购住房的;
2.受灾前已不再作为居住利用的老旧住房的;
3.房屋有一定破坏但经政府干系部门认定修复或加固后仍可居住的。
三、取消重修资格工具
1.符合重修哀求,但不按规定时限拆除旧房或谢绝拆除旧房的;
2.主动向政府提出放弃住房重修资格的;
3.受灾后故意临时拆分户口想多享受重修政策的;
4.不按政府有关重修规定、标准哀求履行重修的。
四、重修户分类
重修户分为一样平常重修户和重点重修户两类。
1.一样平常重修户: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庄家。
2.重点重修户: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屯子特困养活工具、低保户、脱贫户(含监测工具)、重点优抚工具(含革命“五老”职员)和穷苦残疾人家庭。
重修户分类识别由县民政局、农业屯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进行工具分类识别,县应急局根据分类识别结果进行建档。
五、重修认定
1.因灾倒塌(严重倒损)无法居住房,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乡镇政府共同认定。
2.因灾造成危房不可居住房,由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组织专家(机构)履行认定(鉴定)。
3.受地质磨难威胁需迁居重修工具,由县自然资源局认定。
重修安置
一、县城购房
一类是选择在武平城区两个集中安置点(城投·天禧、云景·天成)安置房进行选择安置,在享受相应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额外财政补贴(附件4)。二类是选择城区购买商品房,在享受相应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相应房地产公司推出的优惠举措。
(一)签订购房条约。重修工具填写购买一手商品住房补助申请表,由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局等干系部门进行审核,重修工具在9月尾前选好开拓商供应的房源,并与开拓商签订购房条约,并办理好干系手续。
(二)新居移交。开拓商于2024年10月尾前将新居移交给重修工具进行装修。
(三)搬入新居。重修工具确保于2025年春节前迁居入户。
二、分散安置
县农业屯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镇村落,应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发展生产、方便生活、交通出行的哀求,做好重修选址和方案,避开地质磨难点、洪涝易发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辅导灾民建房充分利用旧宅基地、培植用地。7月30日前,按职责分工,完成重修方案体例和履行方案。重修房屋按照每户人口3人及以下每户用地限额80平方米、4-5人每户用地限额100平方米,6人及以上每户用地限额120平方米标准设计,层数不超过3层,层高掌握在3米旁边。住建部门无偿供应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哀求的农房建筑风貌图集。
对付60周岁以上的重修户难以进城购房和分散重修的,由县民政局牵头,属地州里详细卖力,动员其到养老机构进行集中安置养活,将其享受相应政策的补助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由民政共管,再定期拨付给养老机构利用,确保其住房安全。
扶持政策
一、政府补助
对因“6·16”特大暴雨造成住房倒塌、危房需规复重修的庄家,省政府对一样平常重修户给予补助4万元,重点重修户给予补助5万元,市政府对一样平常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重点户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州里(街道)要及时将资金发放到重修工具手中,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建好台账。
对纳入福建省地灾信息管理系统的受地灾威胁户,志愿迁居、易地重修并拆除旧宅的居民,省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由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拆除旧宅后拨付。分散安置的分别由州里(街道)公民政府组织做好地质磨难危险性评估。
属脱贫户(含监测工具)的重修工具,可享受造福工程建房补助每人1.3万元。造福工程补助与危房改造补助不得重复。
对屯子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工具需重修的,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范围的,每户补助1.8万元。
二、规费减免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卖力对重修户免收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
三、保险理赔
人保财险公司按照《2024年武平县政策性屯子住房保险协议》有关条款,对经县政府审批赞许重修和进城购房的重修工具,督匆匆人保财险武平支公司按叠加保险后最高额度给予理赔。对经鉴定确认为因灾危房需拆除重修的,危房鉴定产生的用度由当地人保财险公司支付。
四、购房优惠政策
县财政对重修工具购买城区安置房和一手商品住房的,供应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10年,贴息总额不超过4万元。对重修工具购买城区安置房和一手商品住房的,按缴交的契税给予全额补助,已享受其它给予契税补助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同步享受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选择城区集中安置点(城投·天禧、云景天成)安置房的重修工具,可额外享受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同时开拓商在现行市场价的根本上,以定向优惠的办法给予选择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重修工具不低于200元/平方米优惠举措(详细以开拓商确定为准)。对购买成套住房的重修工具,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嫡系支属可将户口迁入城镇落户,并在医疗、社保、教诲、就业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政策。
五、过渡期生活救助
灾后重修期间,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州里(街道)做好重修户临时安置救助事情,结合本地实际并尊重重修户意愿,稳妥组织以集中安置、探亲靠友和异地自行安置等办法,妥善安置重修户。对无经济来源和无自救能力的重修户履行过渡期(三个月)生活救助,按每人每天不少于15元1斤粮或20元的补助标准履行,三个月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可将过渡期生活救助时限延长至6个月,救助资金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磨难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0〕29号)等有关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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