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封开县江口镇好又喷鼻香油坊生产的花生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未建立生产、发卖台账和未保存干系进货票据,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封开县江口镇好又喷鼻香油坊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的违规行为。
对此,肇庆市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其未建立生产、发卖台账和未保存干系进货票据的行为,予以警告;对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的行为,处以罚款公民币1万元整(公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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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江口镇好又喷鼻香油坊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