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机关认为,黄某某等人情节特殊严重,涉嫌假冒注册牌号罪和发卖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罪。
2024年4月26日,上海市青浦区公民审查院对黄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

取保候审期间仍经营赝品工厂

2019年起,黄某某、宋某某夫妇在广东省开了个制鞋工厂,雇佣李某某为厂长,卖力工厂日常经营管理。
2021年6月,黄某某三人买卖做得火热,接到某有名品牌公司的分包订单,须要代加工一批品牌鞋靴。
黄某某备料丰富,完成订单后还多出了很多大底、鞋面等制鞋材料。

“当时买卖不好,工厂也没有其他订单,很多相识的客户咨询能否私下出点鞋子给他们。
”黄某某见有利可图,竟伙同李某某开始安排工厂私下生产,然后发卖给有需求的客户,此时的宋某某还未参与丈夫的“奇迹”。

为品牌鞋子做代工后竟用剩料连续加工该品牌倒卖夫妻双双被抓

到了2021年10月,黄某某因干系案件被羁押,但有一个存放假冒品牌鞋靴的仓库未被查获,宋某某竟主动“挑起了大梁”。
“工人、供应商都在找我要钱,我就想试试看。
”洪某某、盛某某等“老客户”在创造联系不上黄某某后,找到宋某某,宋某某便依样画葫芦,伙同李某某连续售卖仓库里的库存假鞋,并偷偷安排工人与客户对接供货。

2021年12月,黄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忽略法律,连续经营赝品工厂,一边清库存,一边安排工厂进购材料生产热销款鞋。
为了避开白天的检讨,黄某某、李某某只安排工人在晚上生产假冒品牌鞋靴。

查获假冒名牌成品鞋靴980余双

在黄某某被羁押期间,“老客户”洪某某、盛某某的订单无疑帮宋某某办理了“经济难题”,对黄某某三人来说,洪某某二人是可靠的老客户;而洪某某、盛某某作为上游供货商,源源不断的订单使其须要更加“可靠”的制鞋工厂,双方一拍即合,一个制假售假团伙初具雏形。

黄某某三人卖力制鞋,个中黄某某对接客户以及统筹工厂整体事情,李某某卖力车间的日常生产经营事情,宋某某赞助保障工厂后勤事情;洪某某二人则进行批发发卖,个中洪某某卖力招揽客户、结算货款,盛某某卖力工厂跟单、接送货色、售后返修。
在这个假鞋团伙中,洪某某二人以180-300元不等的价格从黄某某三人的制鞋工厂中批发鞋靴,然后加价几十元售卖给下贱供货商,终极从线上被零售给消费者。

2022年12月,青浦分局接到被害人报警称,自己在两家网店中所购买到的两双品牌女鞋,联系权利人鉴定后确定其均为假冒商品。
公安机关立即进行备案侦查,并于2023年1月11日在黄某某等人的工厂中当场查获假冒有名注册牌号的成品鞋靴980余双,及大量带有假冒品牌标识的鞋底、鞋面、鞋盒等原材料。

案件移送至青浦区公民审查院审查起诉后,审查官通过查阅黄某某等人的发卖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认定黄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三人假冒注册牌号鞋类商品金额190余万元,洪某某、盛某某发卖假冒注册牌号鞋类商品金额190余万元。

经审查,审查机关认为,黄某某、李某某、宋某某未经注册牌号所有人容许,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的牌号,情节特殊严重,涉嫌假冒注册牌号罪;洪某某、盛某某发卖明知是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涉嫌发卖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罪。
据此,青浦区审查院对黄某某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审查官说法: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之规定:未经注册牌号所有人容许,在同一种商品、做事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的牌号,情节特殊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214条之规定:发卖明知是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来源: 文申报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