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公布失落信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多少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兰溪法院将以下被实行人失落信情形予以公开曝光。

兰溪法院举报电话:0579-83889645。

01

29人欠钱不还公开曝光

被实行人:冯庭富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赤溪街道朱犁村落朱坑桥49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2

被实行人:冯建红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赤溪街道朱犁村落朱坑桥49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3

被实行人:李庆章

性别:男

住址:建德市大慈岩镇李村落村落753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4

被实行人:胡爱珠

性别:女

住址:建德市大慈岩镇李村落村落753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5

被实行人:江云庆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永昌街道沈家村落水阁里11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04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

06

被实行人:黎红星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游埠镇黎家村落黎家4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0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10600元及利息

07

被实行人:叶文军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水亭畲族乡芳茗叶村落午塘殿82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2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租金45300元

08

被实行人:杨菊英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上华街道大园畈村落童华25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7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

09

被实行人:周威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邻仙小区45幢3单元402室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7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48000元及利息

10

被实行人:丁伟红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兰江街道青湖邨19幢4单元202室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7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

11

被实行人:金丽芳

性别:女

住址:嵊州市黄泽镇东直街65-3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7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定金110000元及利息

12

被实行人:童越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女埠街道泽基村落泽基祠堂前28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2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1017696元及利息

13

被实行人:童碧凡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永昌街道童山村落下朱井头36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19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20184.61元及利息

14

被实行人:楼鸿镔

性别:男

住址:东阳市巍山镇市前村落上山43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3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103578元及利息

15

被实行人:何征宇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永昌街道兰思村落东何31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74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16

被实行人:朱惠琴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赤溪街道柳塘村落青龙山15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7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

17

被实行人:钱红军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梅江镇联新村落蒋塘19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1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5200元

18

被实行人:倪晓伟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梅江镇前倪村落前倪5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9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4000元

19

被实行人:徐承志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柏社乡桥头村落山头7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6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22022元

20

被实行人:余宪云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柏社乡柏树下村落柏树下新寺路8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77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2000元

21

被实行人:倪台海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梅江镇前倪村落前倪28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83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0000元

22

被实行人:吴其林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柏社乡井头村落井头12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112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571元

23

被实行人:董涛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马岭背39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0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52848.5元

24

被实行人:董晓飞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荫新村落外董206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88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4000元

25

被实行人:龚霞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灵洞乡龚塘村落龚塘132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3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7500元

26

被实行人:叶晓华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灵洞乡甘露源村落甘露源56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5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9000元

27

被实行人:郑国建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上华街道下吴村落郑店3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45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20000元

28

被实行人:陈正标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村落陈家井73号

实行案号:(2023)浙0781执210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01742.45元

29

被实行人:陈小芬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村落陈家井73号

实行案号:(2023)浙0781执210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01742.45元

来源 丨兰溪法院
编辑丨郑蕾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丁嘉露
终审丨陈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