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公布失落信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多少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兰溪法院将以下被实行人失落信情形予以公开曝光。
兰溪法院举报电话:0579-83889645。
01
被实行人:冯庭富
性别: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2
被实行人:冯建红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赤溪街道朱犁村落朱坑桥49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3
被实行人:李庆章
性别:男
住址:建德市大慈岩镇李村落村落753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4
被实行人:胡爱珠
性别:女
住址:建德市大慈岩镇李村落村落753号
实行案号:(2018)浙0781执157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7280.49元
05
被实行人:江云庆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永昌街道沈家村落水阁里11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04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
06
被实行人:黎红星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游埠镇黎家村落黎家4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0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10600元及利息
07
被实行人:叶文军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水亭畲族乡芳茗叶村落午塘殿82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2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租金45300元
08
被实行人:杨菊英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上华街道大园畈村落童华25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7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
09
被实行人:周威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邻仙小区45幢3单元402室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7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48000元及利息
10
被实行人:丁伟红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兰江街道青湖邨19幢4单元202室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7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
11
被实行人:金丽芳
性别:女
住址:嵊州市黄泽镇东直街65-3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7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定金110000元及利息
12
被实行人:童越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女埠街道泽基村落泽基祠堂前28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2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1017696元及利息
13
被实行人:童碧凡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永昌街道童山村落下朱井头36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19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20184.61元及利息
14
被实行人:楼鸿镔
性别:男
住址:东阳市巍山镇市前村落上山43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3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103578元及利息
15
被实行人:何征宇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永昌街道兰思村落东何31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74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16
被实行人:朱惠琴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赤溪街道柳塘村落青龙山15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7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
17
被实行人:钱红军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梅江镇联新村落蒋塘19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21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5200元
18
被实行人:倪晓伟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梅江镇前倪村落前倪5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69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4000元
19
被实行人:徐承志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柏社乡桥头村落山头7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6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22022元
20
被实行人:余宪云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柏社乡柏树下村落柏树下新寺路8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77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2000元
21
被实行人:倪台海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梅江镇前倪村落前倪28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83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00000元
22
被实行人:吴其林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柏社乡井头村落井头12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112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571元
23
被实行人:董涛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马岭背39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50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52848.5元
24
被实行人:董晓飞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荫新村落外董206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88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34000元
25
被实行人:龚霞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灵洞乡龚塘村落龚塘132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3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7500元
26
被实行人:叶晓华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灵洞乡甘露源村落甘露源56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35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59000元
27
被实行人:郑国建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上华街道下吴村落郑店37号
实行案号:(2024)浙0781执45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20000元
28
被实行人:陈正标
性别:男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村落陈家井73号
实行案号:(2023)浙0781执210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01742.45元
29
被实行人:陈小芬
性别:女
住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村落陈家井73号
实行案号:(2023)浙0781执210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支付101742.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