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22 时 50 分,在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 628 号(海珠体育中央),超出规定韶光进行装卸施工,现场利用运输车辆 1 辆,叉车 1 台,施工职员 4 人,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构成了违规夜间施工违规行为。
罚款3万5000元整 。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70548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洪亮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海综素处字〔2024〕第0076号违法行为类型违规夜间施工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09月04日22时5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央),在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韶光证明》的情形下,超出规定韶光进行装卸施工,现场利用运输车辆1辆,叉车1台,施工职员4人,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讨笔录、现场照片、讯问笔录、违法当事人的《情形解释》。
惩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内容罚款叁万伍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3.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4-09-19惩罚机关广州市海珠区公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本文源自金融界

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被罚款 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