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单位承建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10号的东城区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10标段(住宅公建和地下车库)部分施工作业,目前处于装修阶段。
调查创造该单位利用1台云石机进行露天切割作业,切割现场未设置密闭围挡或采纳其他方法粉尘直接向大气排放,造成污染。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

广宗县佳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惩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三部分表(四)的规定,构成了违法大气污染防治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应予惩罚,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广宗县佳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公民币1万1仟圆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广宗县佳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