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通 告

为切实办理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 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职员住房困难,现将 2024 年第二批公共租 赁住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形通知布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石家庄市区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通知布告

这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涉及64 个小区,详细房源套数、

面积范围、租金及物业费标准、小区坐落等情形如下:

石家庄市区 2024 年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房源表

单位:套、平方米、元/平方米 · 月

二、受理范围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受理工具为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 区、裕华区 2024 年 9 月 10 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 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 业职工及外来务工职员。
(以名单为准)

具有下列环境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 初始登记的保障工具;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工具;

(3) 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 2 年的家庭;

(4)个人或事情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定申请期间的家 庭;

(5)18 周岁以下孤儿。

三、受理韶光

2024 年 9 月 18 日--9 月 23 日,过时不再受理。

四、申请办法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委托 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 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 在地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外来务工职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 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州里公民政府)提出配租 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 2024 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申 请表》。

五、公开摇号

10 月 15 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保障房安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申请家庭代表参加,公证处 全程现场公道,公开摇号分配。

特殊提醒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工具由于个人缘故原由未在规定韶光内办理 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 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裕华区: 86578228 桥西区:66086915 新华区: 86952339 长安区:86252934

保障房中央公众年夜众号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