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民政府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决定以挂牌办法出让一宗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
现将有关事变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形和方案指标哀求:

二、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依据新郑市公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2020年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履行方案的关照》(新政办[2020]5号),被列为C、D类企业不得参与地皮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挂牌出让采取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新郑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培植用地运用权薛店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详细哀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9时至2024年1月24日16时持业务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9时至2024年1月24日16时,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担保金的截止韶光为2024年1月24日16时(以到账韶光为准)。
申请人应在2024年1月24日16时前一次性完全递交资料,过期为无效申请。

六、本次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挂牌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挂牌韶光为:2024年1月15日9时至2024年1月26日15时(挂牌期限)。

七、挂牌竞得人的确定办法:在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挂牌不成交,无竞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即是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报价相同,则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哀求报价,且报价均高于截止时报价的,由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组织现场竞价。

八、其他须要公告的事变。
家当前置条件:该宗地块为“标准地”出让,按照新郑市工业“标准地”出让干系文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哀求实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公告规定的出让事变如有变更,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等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九、联系办法

1、新郑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

联系地址:新郑市复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中原国际16F

联系电话:(0371)62681072

联 系人 : 高师长西席

2、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

联系地址:新郑市复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1)69957712

(事情韶光:9:00—12:00、 13:00—17:00)

联 系人 : 杨女士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