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已于2024年5月29日对“保山元亨地产有限公司涉嫌条约诱骗案”备案侦查,经保山市隆阳区公民审查院批准,目前紧张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浩已被依法逮捕。
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请在保山元亨地产有限公司购买过房产至今尚未到公安机关解释情形和未报案职员,携带干系证据材料,于2024年10月7日前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解释情形或报案,过时未到公安机关解释情形或报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报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购房条约、装修条约及干系协议(如补充协议、退款协议、认购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保山元亨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诱骗案的通知书记

3.支付房款的转账、汇款凭据(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付款的须要提交纸质版交易明细)、POS机刷卡凭据、付款收据等。

联系办法:吴警官、于警官 0875-2125516、13508750871、18887557718

地址: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南侧)

特此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