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李谷金楼文史2

李恩德

道光年间地契宅券与嘉庆年间的地契宅券基本一样,右上角有“礼字第 x(捌)号”字样,是政府正规印刷的宣纸房地契。

正文:立卖契人 谷文兴 住 北八社 西谷金楼村落,今将自己 一段小地七分三厘X毛(毫)四丝八乎因无力承种,凭中人 李存义 说合,出卖于 社 村落 李保元 名下永久为业,每亩价银 供价银 拾肆两 。
此地坐落于 社 村落,系畛东至 谷,西至买主,南至 ,北至本主。
所有地内树木等物一并相连,杜绝出卖。
永无争执,恐后无凭,立字为证。

清朝道光同治光绪年间地契房契闫李谷金楼文史2

折大地 三分二厘七毛(毫)八丝九乎 长阔 横阔

南乐县方印

道光四年 (1824年)

官中 李存义 保正

不论地契还是宅券,都把买卖双方的姓名、住址以及说合人和交易的地皮或房产四至、长阔、横阔说得清清楚楚,面积精确到乎,价钱多少都明白记录,不得不佩服古人办事负责的精神。
恐后无凭,还要立字为证。
末了写上管理交易人的名字,乃至还写上保正,保正即乡一级管户口治安等职的官员。

畛zhen意即分界。

文书中有社一级政权,相称于小乡,便于管理,清朝县以下设社,社管村落。
南乐县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设社。
一个方向又分多少社,如闫李谷金楼和潘古宁府就归北八社统领。

末了写年月日,并盖县政府大印。
成为完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道光四年,李保元买了一块地皮后,又买了李联云一处庄窠,用银10两。

李保元字守善,是我家先祖李本智的儿子,生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仲春初九已时,卒于咸丰八年(1858年)六月二十六日亥时,享年69岁。

道光四年李保元已经34岁,正是人格成熟,精力兴旺期间。
接连买地买房,虽然共花银34两,虽说不多,解释奇迹和家庭正处于上升期。

李保元生了4个儿子,分别是兰芳、兰馨、兰祥、兰蕙。
到了同治二年(1863年),三儿子兰祥一下子买了两处房产,花银45两。
到了光绪三年兰馨的儿子郡庠xiang武生李桐买地。
兰祥拿45两银子一下子买两处房产,解释李氏家族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而且能让兰馨的儿子桐到府郡学武,差不多属于中产阶级了。

李桐与其他族人曾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重修李氏家谱。
修家谱的人一样平常在宗族内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名望,李桐买房产解释有一定经济实力。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李光斗再次买地。
随着人口增多,家族家当不断在增大。

2024年4月27日于娱人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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