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经中龙公司管理人审查认定,未创造中龙公司存在可处置的财产,本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苏13破52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张志强对中龙公司享有债权,现中龙公司不存在可供处置的财产,应认定中龙公司不能了债到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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