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务做事“大略单纯办”改革,提高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做事水平,我厅决定自2024年1月10日起,对厅本级审批权限内的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事变实施电子化办理,现将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事变范围
向我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变更、延续、重新核定等行政容许事变(总承包特级、部分一级、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的,均实施电子化办理,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等行业资质除外。
二、办理流程
(一)首次申请、变更行政容许事变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培植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事变实施电子化办理的关照》(桂建政务〔2021〕9号)哀求办理。
(二)企业办理增项、升级、延续、重新核定等行政容许事变,应登录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平台),在首页点击“办事大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培植行政审批系统”填写报告信息,并对照资质标准哀求扫描上传干系附件材料,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报告。
(三)我厅将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组织评审,审批结果将在广西培植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四)通过审批的企业,可以登录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平台)(网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在首页选择“办事大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培植行政审批系统”,进入“企业信息→资质信息”栏目,自行下载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三、有关哀求
(一)《建筑业企业报告表》填报内容必须完全、准确,杜绝弄虚作假。
(二)申请材料填写的干系内容须与《建筑业企业报告表》内容匹配对应,干系附件材料须用彩色原件扫描上传,以字体内容清晰可辨、符合网上报告系统提示哀求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培植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