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十二条(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基本级的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镇江市公积金中央贷款管理处事情职员蔡心怡先容,自2024年9月9日起,职工家庭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所购房屋为一星级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所购房屋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据理解,该政策适用于向开拓商购买新建商品房(非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绿色建筑等级的认定依据为《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或住建部门认定的其他绿色建筑标识。
根据镇江市现行的公积金政策,以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为例,原来可贷80万元的职工家庭,现在最高可贷96万元;如职工家庭同时符合人才、三孩及以上等政策的,最高可贷164万元。
校正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