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郑州某装饰有限公司与桐柏县某医院签订《建筑装饰装修条约》,约定该公司承包桐柏县某医院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条约签订后,装饰公司组织职员进入施工并按约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审计结算,审定工程款金额为1860万元。后,剩余工程款254万元未支付。装饰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医院诉至桐柏县公民法院。
桐柏县公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立即为涉案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征得双方当事人赞许,第一韶光委派至桐柏县工商联特邀调度组织,由特邀调度员摆祥雪进行诉前调度。本着秉公道、务实事、匆匆和谐的调度理念,调度员勾引双方换位思考,并供应了债务了债思路和方案。经由不懈努力,双方就还款数额、还款办法、还款期限达成一存问见,桐柏县某医院就下欠工程款 254万元,约定分三期支付完毕。双方达成调度协议并于当日提出法律确认申请。
2024年以来,桐柏县公民法院通过“诉前调度+法律确认”的办法,已出具法律确认书371件,高效化解了大量民事轇轕。在今后的事情中,桐柏县公民法院将连续坚持发展“枫桥履历”,灵巧利用调度方法,加强与工商联等各部门的联动,加大抵牾轇轕源头预防化解力度,构建诉源管理新格局,使抵牾轇轕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用实际行动展现公民调度事情的任务与担当。
来源:南阳市桐柏县法院
通讯员:吕纪春
撰稿: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