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解,《办法》创始“培植工程施工容许”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房建、市政、水利、公路、水运、园林等工程施工容许的扎口管理。雄安新区水利、公路和水运工程,不另行办理开工备案、施工批准或开工报告。按照“宜函则函、宜证则证、函证结合”原则,形成施工准备函、施工见地登记函、施工容许证并行办理的培植工程施工容许雄安模式。
雄安新区出台该政策,一是为实现“拿地即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工程,可以先行招标土护降工程,领取施工准备函后即可开工培植。二是培植项目取得设计方案审查见地函的,可以先行申领施工见地登记函开工培植,待取得工程方案容许证后换领施工容许证。三是培植项目知足领取工程方案容许证条件的,可以直接申领培植工程施工容许证。
雄安新区施工容许办理实施“一证一书一表”清单管理制度,培植单位仅凭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施工图设计自审(审查)合格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三个要件即可申办施工容许。
培植单位在雄安新区申办施工容许时,只需承诺一个月内补齐质安监备案材料,即可同步得到《培植工程质量监督奉告书》《培植工程安全监督奉告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奉告书》。
此外,雄安新区创新性设立了分阶段(分段)申办施工容许制度,有效助推项目高质量培植,同时发挥“审改”和“数改”领悟成效,培植工程施工容许审批系统植入多项AI模型,全面实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能融入城市培植和管理,助力“云上雄安”数字智能之城培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