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度年度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02
韶光安排
2024年8月1日—8月11日集中开展我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度事情。
03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巧就业缴存职工按以下规则报告调度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月缴存人为基数
202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人为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1-12月份人为总额除以12打算(事情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人为总额除以实发月数打算),人为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人为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人为总额的项目确定。机关奇迹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人为基数按同级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核定口径打算。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3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含劳务叮嘱消磨)从业职员月均匀人为(10180元,以下简称“月均匀人为”),打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人为基数高于月均匀人为3倍(即30540元)的,按30540元核定;低于2024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月人为标准(鹿城区、 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49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26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10元/月)的,按最低月人为标准核定。
灵巧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巧就业职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月人为标准、不高于30540元的范围自主报告月缴存人为基数。
缴存比例
2024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个中,机关奇迹单位缴存比例按 12%实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实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该同等。
灵巧就业缴存职工在10%至24%区间自主报告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区间自主报告同一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打算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详细打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人为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打算);
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人为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打算);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灵巧就业缴存职工月缴存额详细打算方法为:
灵巧就业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月缴存人为基数×缴存比例/2)(元以下四舍五入打算)×2,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月缴存额详细打算办法参照上述单位职工的详细打算方法。根据《温州市灵巧就业职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履行方案》,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灵巧就业缴存职工,其报告的月缴存额还应不低于其申请贷款时往前一年的月均匀缴存额。
04
降落缴存比例和缓缴
原降落缴存比例或缓缴期满的,应该规复规定缴存比例或规复正常缴存;仍需连续降落缴存比例至规定下限以下或缓缴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手续。
05
个人免缴
对部分按最低人为标准领取人为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赞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有关分中央、管理部核准,可以免缴职工本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单位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06
报告哀求
按照省、市推进“一网通办”有关事情哀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度原则上采取线上报告办法办理。各缴存单位应在规定韶光内,通过以下渠道报告:
1.已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做事网” 的“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渠道,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度” 做事事变的“在线办理”报告。尚未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做事网”网上做事大厅先行申领法人数字证书。
2.暂不具备网上报告条件的单位,可携带干系材料到各县 (市、区)行政做事中央(市民中央)公积金窗口办理报告手续。
3.灵巧就业缴存职工,可通过“浙里办”或窗口柜面报告月缴存额调度。调度期间,灵巧就业缴存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漏缴、欠缴的补缴。
(一)过时报告或未报告调度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有关分中央、管理部将根据缴存职工上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人为基数的不同情形,在坚持缴存比例不变的根本上,按以下规则分别予以调度:
1.单位缴存职工上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低于本年度最低月人为标准的,按本年度最低月人为标准予以调度。
2.单位缴存职工上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高于本年度最低月人为标准的,按上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连续实行。
3.灵巧就业缴存职工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上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低于本年度最低月人为标准的,按本年度最低月人为标准予以调度;高于本年度最低月人为标准的,按上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连续实行。
4.灵巧就业缴存职工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其申请贷款时往前一年的月均匀缴存额低于本年度所在缴存机构最低月缴存额的,按本年度最低月缴存额予以调度;其申请贷款时往前一年的月均匀缴存额高于本年度所在缴存机构最低月缴存额的,按申请贷款时往前一年的月均匀缴存额连续实行。(根据以上规则,若换算后月缴存人为基数低于本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下限的,按下限实行;高于本年度月缴存人为基数上限的, 按上限实行)。
07
差额补缴和退缴
2024年7月至调度生效月之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调度后予以补缴或退缴。差额补缴或退缴可通过“浙江政务做事网”或窗口报告。
08
其他事变
涉及月缴存额调度有关事变和申请表单,可通过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wenzhou.gov.cn) “下载中央”专栏查阅下载。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度政策性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本关照哀求,如实核定职工人为总额,在规定的上限、下限范围内确定缴存基数,按时完成调度 事情。在调度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应奉告职工本人,接管职工监督,切实掩护职工合法权柄。在调度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联系。
浙江政务做事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度操作解释书
高下滑动即可查看详细操作流程
1. 打开浙江省政务做事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2.点击“政务做事”,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点击“确定”。(如下图)
3.点击“部门做事”,并选择“市公积金管理中央”。
4.点击“按事变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5.找到“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度”,点击“在线办理”。
6. 选择“法人登录”,会跳转基数调度办理页面,请核实自己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 单位基本信息核实之后,选择相应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央” “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比例”,点击“批量数据导入(温州)”。
8. 在单位年度基数调度导出页面,点击“下载模板”按钮。保存基数调度模板文件。
导出EXCEL模板格式 。如下图所示
9.编辑导出基数调度EXCEL模板,直接填写新基数。如下图所示
10.完成年度基数调度模板后,并点击“职工信息(导入)”。等待上传成功后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11. 数据导入成功之后,点击“保存页面”按钮,自动跳转至在线填表界面,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2.在“上传材料”界面,点击上传任意空缺表格即可,点击“下一步”,末了点击“提交”,即完成了本次的年度基数调度。
来源:温州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