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关于明确泰安市城区厨余垃圾收费
有关事变的关照
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做事中央:
你中央《关于申请连续实行厨余垃圾收费制度的请示》收悉。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就有关事变重新公布如下:
一、收费范围
对泰安市城区(包括泰山区、岱岳区和各功能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奇迹单位等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实施计量收费。
二、收费标准
厨余垃圾处理连续实行每桶(容积240升)最高16元收费标准。
三、其它事变
厨余垃圾处置收费应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双方任务和责任,明确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后,按餐饮面积折算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再收取。
各县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本关照自2024年5月1日实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来源: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