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公示
拟纳入市医疗保险定点
协议管理的3家医疗机构
和8家零售药店名单
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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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响问题的办法: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医保中央反响公示工具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响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响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以便查结后回答。
哀求: 反响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响内容须真实可靠,并供应确切证据。对反响内容不实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韶光: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
公示期联系受理办法
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