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青河县住建局城管大队处理一起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9月16日司法职员在巡逻检讨至阿热勒杜尔根村落间隔县城2公里康健步道处,创造路边有一堆建筑垃圾,这些垃圾不仅毁坏了道路美景,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经调查,9月20日确定了涉及的个人和单位,并进行备案处理。分别对案件当事人胡某及其所在公司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23条分别进行200及5000元的行政惩罚;当事人阿某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草原法》第38条进行行政惩罚。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均属于固体废弃物,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及毁坏,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城市管理和监察大队呼吁广大群众,不要随意抛洒、倾倒,创造此类行为要及时制止或举报处理。
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城市管理和监察大队
2024年9月29日
来源 | 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编辑 | 张 琦
责编 | 黄春花
三审 | 刘金锐
终审 | 赵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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