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佛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26日到2024年2月27日期间,在商品房6栋装修外墙立面发布“首付5万起”及发卖中央外发布“新春买港龙、首付5万起安家”等虚假的宣扬信息。该公司的广告涉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
佛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规行为。据惩罚决定,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停滞发布涉案宣扬广告,并处以罚款3600元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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