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解,新政包括贷款年限、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的调度,详细内容为: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调度
1、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打算,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根据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来打算最高可贷额度。
4、其他打算贷款年限的办法不变,如存量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20年,商品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70年等均不变。
5、这次调度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实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见地进行相应调度。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
1、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对照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组合贷款实行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个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款的80%。
即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付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便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实行。组合贷款套数认定好了往后,商贷及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各自的利率标准去实行,目前首套房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的政策不变。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打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比如:认定房屋是首套房,则视同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
3、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许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没有变革。
4、组合贷款实行商贷首付比例,个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
5、取消“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付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定。
三、其他调度
1、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按照办理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提取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
2、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自2024年8月27日起取消首次首套限定。
3、在途贷款可以重新按最新政策标准进行调度;已经发放的,不许可再做调度。
校正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