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玛曲县城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转,积极应对储煤事情,保障冬季用户良好用热和稳定用热,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等干系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24年10月10日开始收取2024~2025年度暖气费,并为感谢广大热用户长期以来对供热事情的支持,开展取暖和费缴纳优惠活动,现将详细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一、取暖和费收取权属
央德水务热力有限任务公司依法享有本县县城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唯一收费权,其他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均无权收取供热取暖和用度。
二、取暖和费收费标准
取暖和费收费标准供热价格依据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玛曲县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州发改做事〔2012〕887号)文件,批准供热价格为:
第一类:住宅和学校用户每月每平方米4.60元,对低保户按照3.80元的优惠价格收取供热用度;
第二类:办公和医院用户每月每平方米6元;
第三类:商业性用户每月每平方米7元。
计费期限:2024年10月1日-2025年5月15日。
三、优惠活动
(一)取暖和费是供热正常运营的经济保障,实施“先缴费、后供热”的原则。在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24:00时前,一次性全额缴纳取暖和费的居民用户,优惠应收金额的4%;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一次性全额缴纳取暖和费的居民用户,优惠应收金额的2%;从2025年1月1日起按正常价格标准收费。
供暖结束后,未缴纳取暖和费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追缴拖欠采暖费和违约金,并通过社会征信体系将其列为失落信职员,同时在公共媒体予以曝光。
(二)收费做事地址及办法:玛曲县嘉曲路9号,央德水务热力公司院内。
四、停(断)供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停供热业务,须于2024年10月15日之前到央德水务热力公司申请办理,过时不予受理。停热用户在停暖期内,需按采暖费总额的30%向供暖单位缴纳户间传热热用费。
五、做事热线
停(供)热受理做事热线:杨师:15293658498
贡师:15309418214
特此通知布告,敬请相互转告。
玛曲县央德水务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