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卖方原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或买方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新贷款)含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不解除抵押状态下,搞妥产权过户及新的抵押权登记手续后发放新贷款。

一、紧张办理条件(以下条件均须知足)

买卖双方已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条约。

原贷款与新贷款在同一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承办机构办理,且原贷款、新贷款的抵押权利人相同(原抵押权利人为广州市住房置业包管中央或广州住房置业融资包管有限公司的,可以变更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上线二手房带押过户营业若何解决具体指引来了

原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仅为原贷款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包管,无查封、无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定环境。

原贷款未结清且当前无过时。

新贷款金额加上首付款资金之和不能少于原贷款的剩余贷款本息,个中新、旧贷款都有公积金贷款的,新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少于原公积金贷款的剩余贷款本息。
赞许交易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原贷款的剩余贷款本息,承办银行哀求买卖双方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的,按承办银行的规定办理。

符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谋划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承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带押过户”流程图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热点问题解答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何颖思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