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公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降落施工噪声对公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职员身体康健的侵害,现组织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举事情。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推举范围
土方机器: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
建筑施工机器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
二、基本条件
(一)报告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件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二)报告设备应为海内发卖利用的施工设备;
(三)报告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四)报告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土方机器报告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器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哀求;
建筑施工机器与设备报告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器与设备 噪声丈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哀求;
电动设备噪声限值哀求参照上述标准。
三、报告解释
2023年已入选《低噪声施工设备辅导名录(第一批)》的设备,如报告材料无变革无需重新报告,将直接参与本年度复审;如有变动,则需按哀求重新提交报告材料。
四、事情程序
(一)报告。按照志愿参与原则,符合哀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注册,按哀求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报告书,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所在区域内报告设备进行初审,形成推举见地。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平台将设备报告书及低噪声施工设备推举汇总表盖章扫描件等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挑选发布低噪声施工设备辅导名录。
五、联系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刘晓闯 010-68205352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王 浩 010-6564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