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二、设计用度分配
设计总用度6万元,由项目履行单位(中标方)支付,设计费分配办法:参与设计单位5家以下基本设计费2000元/家,5家以上基本设计费定额10000元,由参与设计单位均分;剩余部分设计用度按设计方案中选比例分配。
三、设计节点及路段
项目履行区域为合江县城区,设计节点及路段共计约30余个,包含党政大楼、一转盘、二转盘、三转盘、汉文化广场、明清文化广场、音乐喷泉广场、荔枝广场上广场、荔枝广场下广场、高速公路口、城西湿地公园、长江大桥下转盘、鹅肱山公园等节点,荔城大道、贵妃大道、少岷路、滨江路(全线)、长江路、符阳路、荔乡路、培植路、商业街、马街、二号线、佛荔路等路段。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三)具有履行条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具备彩灯、彩车(大型灯组)设计、制作、安装或城市亮化工程、城市景不雅观工程设计施工能力;
(七)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城市春骨气氛营造或城市景不雅观照通亮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两次及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韶光安排
故意向参与本项目设计的公司,请于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前携带干系资质证明材料,到合江县综合行政司法局后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韶光截止后,不再吸收报名材料,当日上午10:30集中到现场查看(自带相机)。各公司独立开展设计,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提交设计成果。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合江县综合行政司法局
联系电话:0830-5211629
邮 箱:364244147@qq.com
地 址:合江县培植路中段培植大楼后二楼
合江县综合行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