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变革如何
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符合条件并取得“楚才卡”“宜才卡”的人才及宜昌户籍生养多孩家庭,以调标后为基数连续实行已发布的贷款额度上浮倍数政策。
优化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认定为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韶光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优化住房套数及
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核查借款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套数及购房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夷陵区、城区)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实施“认房不认首次贷”政策,借款人家庭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仅利用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例模,仅根据借款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实际住房套数进行认定,无住房的,实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履行第二套住房“商转公”贷款政策
在宜昌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一手房、二手房)的缴存职工,在宜昌区域内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在符合宜昌公积金中央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形下,可申请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条件,将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须在宜昌区域内,调度为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履行迁居居民公积金支持政策
支持矿区、化工园区、地质磨难区、生态薄弱区及因重大项目培植等需外迁的居民安置。迁居居民可以灵巧就业职员身份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迁居补偿款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享受迁居居民公积金支持政策。
加快推进灵巧就业职员
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
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屯子转移人口、新业态从业职员等以灵巧办法就业职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支持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
政策实行韶光
以上政策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行。对付10月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于2024年10月8日起,可根据自身情形,向贷款所属公积金中央业务部申请实行调度后的贷款政策。经公积金中央审核后,可予以重新受理贷款申请。
详细政策咨询请拨打公积金做事热线0717-12329。
来源 | 宜昌公积金中央
原标题:《重磅!
宜昌公积金政策主要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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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点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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