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热有限任务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按日连续惩罚案(涉扬尘类范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4年1月9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对鞍山市供热有限任务公司下属的梨花峪热源厂进行现场检讨,该单位厂区北侧空地存放约11000立方米燃煤,存在未全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1月1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哀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过时不改正将履行按日连续惩罚;2024年1月19日,司法职员进行复查,该单位仍存在燃煤料堆未全部覆盖的违法行为。法定期限内再次复查完成整改。
二、查处情形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企业奇迹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惩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惩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越日起,按照原惩罚数额按日连续惩罚。”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自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9日共计7天,履行按日连续惩罚,罚款公民币28万元。目前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迪
该案件是一起范例的生态环境“按日计罚”行政惩罚案件,给所有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广大企奇迹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进。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一贯秉承“宽严相济”的理念,对付符合我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惩罚清单事变的企业,依法履行不予惩罚;对付拒不改正、毁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企业,生态环境部门也将利用法律武器,重办重罚,绝不姑息。
鞍山立达供暖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涉气超标类范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25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司法部门委托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鞍山立达供暖有限公司所属灵山热源厂1#锅炉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070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400mg/m3)1.675倍。
二、查处情形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公民币23万元。目前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迪
这起案件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严明性和主要性,哀求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对超标排放行为零容忍。在惩罚过程中,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地行使裁量权,确保惩罚的公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司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掩护"大众环境权柄。
对付企业而言,应切实履行环保主体任务,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环保意识,将环保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忽略环境保护的任务,更不能以捐躯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
海城惠成炭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涉自动监控举动步伐类范例案例)
一、基本案情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队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巡查创造,海城惠成炭素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涌现数据不稳定,颠簸较大等非常情形。
2023年4月6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司法职员对海城惠成炭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讨,该企业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正常生产,焙烧窑1#排气口配套培植的自动监控举动步伐冷凝器管路非常,二级冷凝未利用,采样流量计流量过低,空压机无法事情,存在未按法律规定担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查处情形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公民币4万元。目前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迪
本案揭示了企业在环保法律遵守方面的严明性和必要性。海城惠成炭素有限公司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本应履行环境保护主体任务,严格遵守《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干系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然而,本案中企业的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暴露出部分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环境保护的忽略和轻视。任何企业都不应抱有侥幸生理,以为环保监管只是走过场或可轻易规避。随着环保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和环境监管力度的加强,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就必须将环保作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
在本案中,生态环境司法职员凭借丰富的环境司法履历和博识的自动监控举动步伐监管技能,通过自动监测数据非常征象,抽丝剥茧,精准溯源,并依法进行了查处,有效掩护了环保法律的严明性和威信性。
鞍山豁亮清明水务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涉污水处理厂超标范例案例)
一、基本案情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队通过辽宁省入海污染物环境数据管理系统,创造南沙河城昂堡桥断面总氮数据非常,司法职员对上游排污企业溯源排查。
2023年3月15日,检讨创造鞍山豁亮清明水务有限公司出水非常,立即委托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排水进行24小时稠浊样品检测。根据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悬浮物42(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10mg/L)3.2倍。
二、查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公民币28万元。目前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迪
这一案例凸显了当代环境监管手段的高效性和精准性。通过利用辽宁省入海污染物环境数据管理系统,司法职员能够迅速定位到南沙河城昂堡桥断面总氮数据非常的问题,进而对上游排污企业进行溯源排查,为后续的司法行动供应了有力支持。
案件中的检测环节表示了科学、严谨的态度。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鞍山豁亮清明水务有限公司的排水进行了24小时稠浊样品检测,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案件的查处彰显了环保法律的严明性和威信性。这一惩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潜在违法者的警示,提醒所有企业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掩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鞍山市千山区恩波养殖场违反畜禽养殖管理制度案(涉畜禽类范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2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司法职员对鞍山市千山区恩波养殖场现场检讨,创造该养殖场现存栏蛋鸡15000只,未按哀求培植相应的畜禽粪便贮存举动步伐,鸡粪露天堆放在院外西侧的土坑内,该土坑长约32米,宽约14米,面积约450平方米,东南西三面建有高约0.8米的水泥围挡,土坑未采纳防渗方法。
二、查处情形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罚款公民币5千元。目前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迪
该养殖场未按哀求培植相应的畜禽粪便贮存举动步伐,违反了干系的环保法规。这表明,无论规模大小,所有养殖场都须要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畜禽粪便的妥善处理是防止环境污染的主要一环。本案中,鸡粪的露天堆放不仅占用了大量地皮,还可能引发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因此,养殖场应培植相应的畜禽粪便贮存和处理举动步伐,确保粪便得到科学、环保的处理。
鞍钢实业集团乳业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涉固废类范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月6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司法职员对鞍钢实业集团乳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讨时创造,该公司作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与鞍钢栗田(鞍山)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做事条约》中,未约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哀求。而《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该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能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条约,在条约中约定污染防治哀求。
二、查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罚款公民币20万元。目前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三、案件启迪
《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企业增加了很多本色性任务和责任,法律任务也大大加强。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未能紧跟社会发展哀求,没有很好地做到统筹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事情认识不到位,产生不约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哀求的问题。各企业应自觉学法、懂法、遵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新哀求,共同推动《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地见效。
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王金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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