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 年 8 月 7 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接济大队监督员韩桐玉、吕杨、王旭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 107 号的该公司进行举报投诉核查。
经核查,创造其北侧 1 处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举报情形属实。
在核查中还创造,该公司南侧安全出口上方 1 具安全出口标志灯不亮,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我大队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关照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经调查,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均属于较轻环境,以上事实有编号:[2024]第 8967 号《消防监督检讨记录》一份、哈南消即字[2024]第 8277 号《责令立即改正关照书》一份、讯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

哈尔滨市红旗综合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违规行为。
根据干系规定,现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公民币9000元整的行政惩罚;现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公民币9000伍佰元整的行政惩罚;合并实行:现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公民币1万8500元整的行政惩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哈尔滨市红旗综合市场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被罚款 18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