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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惩罚信息,涉及北京市四季青彤霞彩云食品店。详细信息如下:

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 | 京海市监惩罚〔2023〕96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四季青彤霞彩云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种别 |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08MA00NFHNXY
工商注册号 | 110108600063002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奇迹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法定代表人 | 李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 | 2023年07月25日我局司法职员依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讨,现场未创造投诉举报中所述的过期食品,司法职员现场查询了当事人的进货台账,创造当事人从2023年4月26日至我局现场检讨时至只进了一批次汤达人
罗宋汤面(生产日期:2023年1月10日,保质期:6个月),同时查看其发卖记录在涉案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只发卖了3袋。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6日从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购进3箱(72袋)汤达人罗宋汤面(生产日期:2023年1月10日,保质期:6个月),进货价格每袋4.6元,发卖价格每袋5.5元,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共售出3袋,均被举报人购得。2023年7月25日,我局司法职员现场检讨时未在当事人的发卖货架上创造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的汤达人罗宋汤面,故货值金额未16.5元,违法所得为16.5元。
惩罚依据 | 《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惩罚种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
惩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惩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5元;
罚款金额(万元) |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16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惩罚决定日期 | 2023-10-18
惩罚有效期 |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 2024-01-18
惩罚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