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马某李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马某承包李某房屋的装修工程,装修用度合计7万元,李某预支5万元。
然而,装修结束后,李某因对装修板材用料不满,谢绝支付剩余的2万元装修尾款。
多次追要未果后,马某将李某诉至彭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详细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争议不大,通过调度更有利于化解当事人抵牾,便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度。

“我申请鉴定装修用料,鉴定结果是多少,我就付多少。
”调度现场,李某对装修质量提出异议。

“鉴定就鉴定,这些板材,都是我精挑细选的,质量肯定没问题。
”马某拍着胸脯担保。

未签合同引争议法官调解促和解宁夏彭阳法院高效化解一路房屋装修轇轕

面对双方争执,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剖析各清闲条约履行中应尽的责任,并阐明干系法律法规。
通过摆道理、讲事实的办法,让马某认识到装修过程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并疏导李某认识到申请鉴定只会加重双方包袱。

在法官耐心劝解下,马某主动提出减免3000元装修用度,并向李某表示歉意。
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任务,表示乐意立即支付剩余的装修尾款。
终极,李某现场向马某支付装修尾款17000元,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来源:固原市彭阳县公民法院

通讯员: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