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已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降落交易本钱,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保障浸染,根据《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中央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关照》(临市房金[2023]76号)文件有关哀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际,现就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干系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一、“带押过户”观点

“带押过户”是指已经抵押的不动发生意转移时,卖方不须要提前归还原贷款、不须要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贷款等手续。
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的一种交易办法。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央最新通知布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卖方(交易房屋)在我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或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现买方申请利用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地点

临汾市城区范围内业务由入驻市政务中央的开拓区管理部办理,其他县市区业务由购房地所属管理部办理。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方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交易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且抵押在与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签署二手房“带押过户”互助协议的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交行仅限公积金对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

(三)交易房屋权属明晰,仅为原贷款机构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变:无被查封,无其他限定转移登记及设立抵押权等环境,未设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办理房产“带押过户”;

(四)卖方的住房贷款偿还正常,不存在过时、诉讼等情形;

(五)买卖双方的贷款在同一商业银行;

(六)买卖双方已达成房屋交易约定,且抵押权人赞许抵押房屋转让登记并合营办理“带押过户”手续。

五、业务种类

(一)公积金对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

(二)公积金对商贷“带押过户”业务

(三)公积金对组合贷“带押过户”业务

六、所需资料

与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同等。

(一)公积金对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增加《联系函》。

(二)公积金对商贷、组合贷“带押过户”业务增加《先容函》、《联系函》、《联系函》回执。

七、办理流程

(一)公积金对公积金“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管理部(分理处)(以下简称管理部)事情职员审核借款申请人(买方)公积金贷款资格,核定借款申请人(买方)终极可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核定卖方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情形。
符合条件的按正常二手房贷款流程办理。

2、贷款审批后管理部事情职员给受托银行出具受理联系函。
与借款申请人(买方)的借款资料一并交给受托银行。

3、受托银行卖力折衷押品出库并合谋生意双方办理带押过户干系手续,办理完带押过户手续后及时关照管理部。

4、发放贷款。
管理部事情职员收到借款申请人(买方)的抵押权证后在规定之日内发放贷款,同时结清卖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对商贷“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卖方联系其商业贷款银行给管理部出具先容函。

2、管理部事情职员预审买方公积金贷款资格,核定借款申请人终极可受理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后,给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受理联系函。

3、商业银行收到联系函后,及时给管理部出具回执。

4、管理部事情职员收到商业贷款银行联系函回执后,按正常二手房流程办理。

5、贷款审批后,管理部事情职员关照受托银行取件。

6、商业贷款银行、受托银行事情职员与买卖双方办理带押过户手续。

7、发放贷款。
管理部事情职员收到借款申请人的抵押权证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发放至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商业贷款银行卖力当日结清卖方的商业银行贷款,并将剩余资金划拨至卖方银行账户。

(三)公积金对组合贷“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卖方联系其商业贷款银行给管理部出具先容函。

2、管理部事情职员预审买方公积金贷款资格,核定借款申请人终极可受理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后,给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受理联系函。

3、商业银行收到联系函后,及时给管理部出具回执。

4、管理部事情职员收到商业贷款银行联系函回执后,按正常二手房流程办理。

5、贷款审批后,管理部事情职员关照受托银行取件。

6、商业贷款银行、受托银行事情职员与买卖双方办理带押过户手续。

7、发放贷款。
管理部事情职员收到借款申请人的抵押权证后发放贷款,系统会自动结清卖方公积金贷款本息,剩余资金发放至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商业贷款银行卖力当日结清卖方的商业银行贷款,并将剩余资金划拨至卖方银行账户。

本业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