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地皮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沭拟征告〔2023〕15号开展的拟征收地皮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定的征收地皮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变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地皮位于沭阳县韩山镇吕庄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尚庄村落村落集体、十一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宋庄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沂兴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二组、八组、九组,赵口村落村落集体、六组、七组、八组;李恒镇马屯村落村落集体、老卢组、宋庄组、唐庄组、吴庄组、新河组、严李组,张坦村落村落集体、程徐组、东任组、前房组、孙汪组;七雄街道道口社区居委会村落集体、屠庄组、吴庄组、章东组,官东社区居委会村落集体、葛庄组、李庄组、梁庄组、前葛组、左庄组,七雄社区居委会村落集体、陈庄组、后行组、纪东组、纪前组、纪王组、纪西组、纪庄组、陆圩组、圩里组、郑庄组、仲蕅组;吴集镇史跳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塔桥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二组、三组、四组,魏牌坊村落村落集体、二组、三组、四组、六组,兴杨村落村落集体、三组、四组、六组;西圩乡郝庄村落村落集体、五组、六组,后车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前庄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三组、四组、五组,邱庄村落村落集体、七组,西圩社区居委会村落集体、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中陈村落村落集体、一组、九组、十一组;章集街道何杨社区居委会村落集体、后杨组、西南组、中杨组,武河社区居委会陈东组、陈庄组、桥东组、桥西组、庄塘组,跃进社区居委会村落集体、高庄组、李庄组、卢庄组、前丁组、桥口组、西宋组、鱼池组,章集社区居委会大东组、大西组、街东组、卢河组、湾外组、章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地皮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地皮范围以终极批准文件为准。
二、地皮现状
根据拟征收地皮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地皮现状如下: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地皮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履行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根本举动步伐培植须要用地。
四、补偿办法与标注
(一)地皮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行标准的关照》(宿政规发〔2023〕17号)的规定实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宿迁市公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关照》(宿政规发〔2021〕2号)的规定实行。
五、安置工具、办法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地皮涉及被征地农人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办法的关照》(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实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职员不作为被征地农人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公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六、其他事变
1、本公告在沭阳县公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uyang.gov.cn)和拟征收地皮涉及的屯子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落、村落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屯子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落民委员会和其他短长关系人的见地。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3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4年2月23日)提出,实名署名或盖章的书面见地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事情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沭阳县自然资源和方案局西圩所(联系人:韦立江;电话:13951528855)、吴集所(联系人:周同虎;电话:19805290002)、韩山所(联系人:彭福军;电话:13951295107)、李恒所(联系人:耿进兵;电话:13773922688)、七雄所(联系人:何小明;电话:13732699555)、章集所(联系人:唐子良;电话:13852816131)。以邮寄办法寄送书面见地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见地应明确、详细,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昭示。在规定韶光内未提交书面见地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屯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屯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公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沭阳县公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干系事变另行关照。
4、拟征收地皮范围内的地皮所有权人、利用权人应该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3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沭阳县自然资源和方案局西圩所(联系人:韦立江;电话:13951528855)、吴集所(联系人:周同虎;电话:19805290002)、韩山所(联系人:彭福军;电话:13951295107)、李恒所(联系人:耿进兵;电话:13773922688)、七雄所(联系人:何小明;电话:13732699555)、章集所(联系人:唐子良;电话:13852816131)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地皮所有权人、利用权人如未定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地皮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沭阳县公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附图:拟征收地皮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