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定点医疗机构(共21家)
永城市公民医院 永煤集团总医院
永城市中央医院 天信集团医院
河南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
永城市精神病医院 永城市胸科医院
永城市中医院 永城市友情医院
永城新城医院 永城市第二公民医院
永城同济医院 永城报恩堂医院
永城市妇幼保健院
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社区做事中央
永城市西城区淮海社区做事中央
永城市光明社区做事中央
永城市永兴社区做事中央
永城市东城区欧亚社区做事中央
永城市中山社区做事中央
永城市芒山雨亭社区卫生做事中央
定点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做事中央起付标准为200元,住院报销比例在职85%,退休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住院报销比例在职80%,退休8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我市暂时没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外转诊起付标准为700元,住院报销比例在职75%,退休80%。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起付标准以内的用度由参保人个人支付,进入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用度可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职工医保报销流程
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门口有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标识,并设有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窗口。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的,报销凭据由医疗机构向医保中央报送,不须要病人报销。
年度内超出基本医疗限额的(职工大病二次报销)须要供应以下手续:
★已报销的:须要供应住院票据复印件,用度总清单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病例复印件;
★未报销的:除供应住院票据、用度总清单、诊断证明、病例的原件外,还需供应邮政银行卡(折)的账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单位证明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