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最高公民审查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审查机关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情形,发布一批审查公益诉讼范例案例。
案例显示,针对噪声污染干系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经江苏省检察机关督匆匆推动,13个设区市均出台文件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责。

2月28日,最高公民审查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图片来源:最高检

2023年2月,江苏省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院)接到人大代表供应的群众对噪声污染问题反响强烈的线索。
同年3月29日,江苏省院决定对省域噪声污染问题直接进行公益诉讼备案,由审查长担当主理审查官,省市县三级院同步成立以本级审查长为组长的办案组。

江苏省院在辅导各地办理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中,创造噪声污染缺管、失落管,“反复治、治反复”问题的关键是干系监管部门职责不清。
2022年6月5日施行的《中华公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9个条款19项噪声违法行为未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而是授权“由地方公民政府指定”,江苏省除南京市外尚未出台文件对监管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噪声扰平易近到底谁来管这个省检察机关推动13市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针对噪声监管部门职责指定问题,江苏省院多次与省干系主管部门开展磋商,并同步督匆匆各市级审查院与属地市政府对接,出台文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江苏省院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等7人担当听证员,约请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5个省级主管部门以及全省13个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听证,环绕噪声污染防治,就噪声监管部门职责指定达成共识。
经审查机关督匆匆推动,13个设区市均出台文件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责。

经跟进调查,审查机关督匆匆干系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掩护。
通过调取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江苏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创造,2023年噪声污染信访投诉量为2.4万余件,同比低落30%,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均匀达标率分别为95.4%、85.8%,省域声环境质量明显改进。
2024年1月30日,江苏省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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