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3·15新闻发布会”

消协卖力人通报了

《2017年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十大范例案例》

一起来看看,

以假充真蒙顾客虚假宣传坑患者来看看如东十大年夜闹苦处儿

你有没有遭遇过类似的消费陷阱。

案例一食品袋内现异物 消折衷解赔十倍

1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10日上午,家住如东县掘港镇如华村落三十九组的陈某向如东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反响在南通某超市有限公司如东店购买的袋装真空包装红枣有飞蛾等异物,找该店做事职员交涉时,事情职员态度恶劣,蛮横无理。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后,调度职员立即对陈某反响情形进行调查,调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度。
经查:消费者陈某2017年6月27日下午,在南通某超市有限公司如东店,购买山西产真空包装“好雄”牌400克红枣两袋,价格14元/袋,共计付款28元整。
调度会上,陈某向调度职员供应了购物发票,调度职员对陈某购买的红枣包装内存有飞蛾活体异物情形,做详细检讨,陈某反响情形属实,且证据确切。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做事受到人身、财产危害的,享有依法得到赔偿的权利。
” 如东店卖力人连忙表态,积极合营处理,愿承担相应的赔偿任务,立即将红枣做下架处理。

调度结果

经消协事情职员调度,终极双方达成协议。
由南通某超市有限公司如东店退赔陈某所购红枣款28元,同时赔偿陈某人民币1000元整。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发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哀求赔偿丢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哀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者丢失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敷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案例二以假充真蒙顾客 阐明不明三倍赔

2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17日,消费者苏某向如东消协投诉,反响在如东某大型阛阓购买皮包时,遭遇敲诈,哀求阛阓退款并依法得到赔偿。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调度职员立即对苏某反响情形进行调查,调集双方进行调度。
经查:2017年4月14日晚,苏某在如东某阛阓一楼“幸运兔”展厅参加皮具匆匆销活动,阛阓业务员推举苏某购买一只折后价格598元的“幸运兔”真皮女包。
苏某回家后创造,阛阓发卖给自己的不是“幸运兔”皮包,而是一款包内吊牌标有“botton” (百通)字样的杂牌女包。
调度会上,苏某向调度职员供应了原始发票,调度职员查阅发票,“幸运兔”真皮女包字样清晰可见。
苏某认为阛阓用杂牌皮包伪装品牌皮包发卖的行为,构成敲诈,哀求退款并依法得到赔偿。
前来参加调度的阛阓卖力人桑某称“botton”女包系“幸运兔”生产厂家互助品牌,质量过关,供货手续完好。
错发皮包系业务员事情失落误,向苏女士当面道歉,乐意给予适当补偿。

消协认为,阛阓在向消费者供应商品中,应该履行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责任,当不能证明自己确非主不雅观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应该承担敲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任务。
阛阓“幸运兔”专柜搭售其它品牌,既不做分区发卖,又不尽奉告责任,负完备任务。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三倍。

调度结果

经调度,双方达成协议。
由阛阓给苏女士办理退货598元,同时一次性三倍赔偿苏女士,共计1794元整。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柄行为惩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发卖的商品或者供应的做事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哀求的,构成敲诈行为。
本案中,消费者苏女士哀求给与更加赔偿合理合法,消协应该予以支持。

案例三新购腕表频“维修” 调度退费共担责

3

案情简介

消费者陈某于2017年1月18日向如东消协投诉,反响其在如东某阛阓购买的腕表,利用后,腕表涌现走快征象,找到阛阓,哀求给予换货后,遭到谢绝。

调度经由

接投诉后,消协职员立即调集双方进行调度。
会上,陈某陈述2015年8月15日,其在如东某阛阓购买瑞士产“天梭”牌女款表一块,价格4000元,型号T41118354。
利用后,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和2016年7月7日,腕表两次涌现走时过快15分钟/天征象,陈某现场供应两次维修记录工单。
至2016年12月4日,陈某再次创造腕表原转速过快征象。
以腕表在三包期内,经修理过两次仍不能正常利用的产品为由,哀求如东某阛阓为其换货。
调度职员对陈某反响情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 2015年12月4日,陈某向阛阓反响腕表走时过快征象后,阛阓立即将其腕表送至南京天梭腕表特约维修中央,检测结果为该腕表因受磁场影响,导致机芯走时偏快。
并非腕表本身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可在购买地做消磁。
调度职员调阅腕表利用解释书,规定腕表受磁,维修中央给与做消磁处理,属正常掩护,不属修理。

消协认为:陈女士所购腕表在三包期内,依法享受国家三包规定。
国家规定钟表三包期限一年,“天梭”牌瑞士产腕表 三包期为两年,消费者享受企业承诺三包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标准。

调度结果

在调度职员地耐心奉劝之下,如东某阛阓和消费者陈女士双方均做出让步,履行和解。
经调度,双方达成一存问见,由如东某阛阓为陈女士所购腕表办理退货,同时陈女士承担腕表折旧费336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做事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精确等公正交易条件,有权谢绝经营者的逼迫交易行为。

案例四家居装潢商家违约 消折衷解终极获赔

4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10日,消费者李某向如东消协投诉,反响在如东某装潢材料经营部签订装修条约,经营部违反条约约定进行装修,造成实木门、背景墙和图纸严重不符,致其财产受损,哀求赔偿。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调度职员立即展开调查,并调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度。
经查,李某于2017年5月27日,在如东某装潢材料经营部订做两扇木门和客厅背景墙,一次性缴费叁万元整,与经营部签定买卖、装修书面条约,经营部承诺三个月后上门安装。
8月14日,经营部上门安装时,被细心的李某创造木门霉变,背景墙与条约约定不符。
当即哀求经营部停滞安装,改换木门和修复背景墙。
经营部一贯拖欠,不给办理。
调度会上,李某供应缴费凭据及条约,指出经营部违约,导致其不能及时入住,面临再次在外继租房屋的后果,严重影响其及家人的事情和生活秩序,强烈哀求经营部赔偿其装潢材料、租房、交通等丢失,共计3.5万元。
如东某装潢材料经营部卖力人俞某主动承认缺点,阐明因设计师现场丈量尺寸出错,导致与条约约定不符,表示立即给予改换和修复。

消协认为,如东某装潢材料经营部违反条约约定,应该承担全部任务,依法赔偿李某所有丢失。

调度结果

经调度,双方达成一存问见:1、由如东某装潢材料经营部一次性补偿李某因违反条约约定,给李某造成的直接经济丢失,租房费、交通费等共计公民币伍仟元整。
2、由如东某装潢材料经营部为李某重新定做并改换实木门和背景墙。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和接管做事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做事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精确等公正交易条件,有权谢绝经营者的逼迫交易行为。

《条约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任务。
对违约任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其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危害方根据标的的性子以及丢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改换、充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任务。

案例五厂家故意规避三包 法律面前认错退货

5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8日,消费者管某来到如东县消协办公室投诉。
反响其在如东某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购买的“长虹”牌液晶电视机有质量问题,多次和厂家及售后联系,一贯没有结果。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调度职员立即展开调查:2016年1月29日,管某在如东某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购买“长虹”牌UD49D6000I液晶电视机一台,价格3799元。
2017年7月8日,电视机涌现故障,管某找到售后,售后上门检讨,创造电视机屏已坏,奉告管某该电视机无零配件可改换。
7月29日, 厂家主动联系管某,征得管某赞许后,改换同品牌异型号新机49U1。
换机后,电视机又涌现模糊不清和马赛克征象;原来能够收看的电视节目频道,也无从找寻。
苦不堪言的管某,再次向消协反响,强烈哀求生产厂家给予退货。

2017年8月2日,调度职员迅速联系长虹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111666,并和安徽省合肥市总调度经理于某电话联系,承诺三天内给与再次换机。
三天后,管某没有接到厂家为其改换新机的关照。
调度职员再次电话联系于某时,杳无音讯。

2017年8月3日,调度职员正式向四川某株式会社南通分公司发出关照,哀求立即派人前往如东消协参加调度。
8月10日,调度会上,驻南通分公司卖力人杨某找各类借口,以厂家已对管某坏屏电视机做改换为由,谢绝为管某连续做事。

《部分商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生产厂家应该担保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连续供应符合技能哀求的零配件。
《部分商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发卖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哀求退货的,应该予以退货。
消协认为,管某购买的电视机,在三包期内涌现质量问题,厂家该当履行免费改换,改换后的新机同样享受国家三包政策,管某收到新机后,仍旧无法正常收看电视,哀求退货,消协予以支持。
调度职员对南通分公司卖力人杨某不卖力的态度,进行了批评和教诲。
并明确表示,如果厂家不积极合营处理,消协组织会支持管某通过法律诉讼来掩护合法权柄。

调度结果

法律面前,南通分公司卖力人杨某不得不低头认错。
经调度,双方达成一存问见。
由生产厂家四川某株式会社给消费者管某所购电视机进行全额退货,共计3799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和接管做事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

案例六虚假宣扬坑患者 调度退费止纷争

6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19日,消费者李某在如东某脊柱梳理咨询中央处做健身床脊柱梳理,一次性缴纳公民币5000元,中央卖力人关某向李某口头宣扬承诺一个月可以治愈其乳腺增生结节。
一个月后,李某结节未能治愈,李某哀求关某全额退款,遭到谢绝,向消协投诉。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调度职员立即展开调查,调集双方进行调度。
经查,消费者李某反响情形属实。
调度会上,李某向调度职员供应现金收据,以及如东县公民医院复查的诊断结果,乳腺结节仍旧存在。
李某哀求关某退款,关某不同意,态度强硬,只是承诺为李某连续再做一个疗程。
李某武断不同意。
调度职员查看关某业务执照经营范围:康健信息咨询;健身床脊柱梳理(不含诊疗)。

消协认为,如东某脊柱梳理咨询中央关某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超越经营范围;违法浮夸其产品的治疗功能,属于虚假宣扬行为,消协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线索予以行政惩罚。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供应有关商品或者做事的质量、性能、有效期限等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扬。
李某在接管做事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精确等公正交易条件,有权谢绝经营者的逼迫交易行为。

调度结果

经调度,双方达成一存问见。
由如东某脊柱梳理咨询中央为李某办理全额退款,共计伍仟元整。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做事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品或者做事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做事办法,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管不接管任何一项做事。
本案中,关某不得以任何情由谢绝退款。

案例七信忽悠存款成“保险” 调度后三方共担责

7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28日,胡某向消协投诉,哀求中国某银行株式会社如东分公司履行承诺,返还定期存款到期后应兑付的利息等收益。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调度职员耐心听取胡某反响。
据胡某回顾,2012年12月8日,其携带伍万元到如东分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当时在银行事情职员推举下,购买五年期“金通利”分红保险。
事情职员口头承诺,存款到期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4.75%。
2017年12月存款到期,拿到的收益比银行承诺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收益少了4066元。
调度职员根据胡某供应的材料,进行初步测算,创造确实存在一定差额。
为进一步理解情形,调度职员与银行方面联系,听取银行方面反响。
如东分公司主任徐某先容,胡某在银行购买的是一份某保险株式会社南通中央支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保险,购买之前事情职员搜聚胡某赞许才办理该业务。
至于事情职员是否有承诺,也因韶光过长无法取证;保险公司有规定,当事人购买保险后,有15天的犹豫期,如不满意可以做退保。

中国银监会2010年1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发卖与风险管理的关照》,哀求禁止保险从业职员在银行驻点发卖。
调度职员通过调查后创造银行柜台的确存在违规行为,不用除在储户不知道的情形下,保险公司的业务职员以银行事情职员的名义向胡某推销了存款分红业务。
消协认为,一来银行为保险发卖误导行为供应了便利条件;二来保险公司职员在宣扬时,没有尽到向胡某真实情形解释的责任,存在遮盖可能影响消费者胡某选择权的行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均有任务。
消费者胡某在听取事情职员先容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4.75%时,盲目听信业务员宣扬,主不雅观上也存在一定过失落。

调度结果

经调度,三方达成协议:由某保险公司和某银行一次性以实物抵现金的办法补偿胡某各1500元,共计3000元,胡某自行承担1066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该担保其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

这是一起范例的银行存款消费轇轕,由银行、保险公司、消费者共担责的案例,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柄,减少不必要丢失,消协提请消费者把稳以下5个方面:

一、提高认知。
储蓄以资金增值为目的,保险的紧张浸染是风险保障,规避和减少风险丢失,消费者确定自己的目标,理性选择保险和储蓄。

二、擦亮眼睛。
不要盲目依赖宣扬资料和先容。
碰着银行职员先容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储蓄还是保险,签署单据时,负责看清所签单据是保险单还是存款单。

三、用好权利。
如果误买保险,要及时与银行事情职员或保险公司事情职员联系退保。
保险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保险公司将会履行电话回访,消费者一定要负责对待,回访内容一样平常包括消费者是否精确理解自身承担的风险、是否理解犹豫期内自己的权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费情形等。
消费者应实事求是回答,若创造被发卖职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一定要在10天内尽快去保险公司退保。

四、谨严签约。
购买保险在订立保险条约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不明白的事变,讯问业务员,避免理解偏差,尤其关注免责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柄。

五、积极维权。
充分利用法律授予的干系权利,保留好干系证据,碰着合法权柄受到侵害时,就近到消费者协会或政府干系部门进行投诉、申说。

案例八预订包厢未消费 商家让步获和解

8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2日,消费者陆某来到如东县消协办公室投诉。
反响其2017年12月20日晚八时,在如东某娱乐城预订包厢后被骗,要求调度,得到退款。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后,调度职员立时与如东某娱乐城联系,1月3日调集双方进行调度。
调度会上,陆某感情有点激动地见告调度职员,2017年12月20日晚在外和朋友聚餐时,席间公司领导派她去如东某娱乐城预订包厢。
陆某到达娱乐城后,预订好包厢,缴纳陆佰元后,便离开了娱乐城。
后因分外缘故原由,客人未能前往娱乐城消费。
电话联系娱乐城时,一贯没人接听电话。
第二天找到娱乐城,就被奉告无法退费。
陆某认为自己和娱乐城约定,缴纳的只是定金,实际未消费,娱乐城理应全额退还。
如东某娱乐城店长李某向调度职员反响,20日晚8点陆某到娱乐城预定包厢后,当时就奉告陆某元旦期间因客源多,接待繁忙,预留包厢等待韶光不能超过20分钟。
8点20分约定韶光到,不管有无客人,包厢则视为实际消费开始,且需先缴费,陆某当即表示赞许。
从李某供应陆某消费单据看,消费韶光晚8点26分至10点26分整2小时、收费标准298元/小时,合计596元,找零4元,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消协认为,陆某20日晚在如东某娱乐城预订包厢、缴费、领取收费单据,条约即已生效。
娱乐城开具收据后,陆某未提出异议,视为赞许。
当晚陆某一贯电话联系娱乐城取消订单,娱乐城一贯未有职员接听电话,娱乐城任务也不可推让。
调度职员一边说服娱乐城做让步,一边做好陆某的安抚事情。

调度结果

经由调度职员的努力,如东某娱乐城赞许为陆某作出让步,收取陆某折后会员价2小时518元,退还84元;同时免费供应一次十人包厢2小时做事。

法律依据

《条约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包管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包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案例九商家宣扬有虚假 消折衷解终退款

9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18日,消费者张某向如东消协掘港分会投诉,反响2017年12月2日上午,在县城某酒店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哀求全额退货。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分会调度职员根据张某供应线索,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12月2日,张某在如东某大酒店参加由“南通某电视报如东某生活馆”组织的关爱老年人身体康健宣讲活动,现场事情职员向其推销“牛葆肾方”和“牦牛壮骨粉”等保健品,宣扬吃了该产品,不仅可以养生,还可以治疗肾脏疾病。
当时张某来不及多想,便掏钱买下,一共花费9580元。
回家后,女儿上网查询,得知所购保健品只是一款普通食品,根本不是药,不可以治病。
19日,分会调度职员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将张某所购产品进行封存后送上海检测,28日调集双方进行调度。
消协认为,保健食品是分外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法律禁止宣扬保健品有疾病治疗、预防浸染。
南通某电视报如东某生活馆在进行发卖时,存在虚假宣扬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张某盲目购买行为,应该立即给予退款 。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供应有关商品或者做事的质量、性能、用场、有效期限等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扬。

调度结果

经调度,双方达成协议。
1、由南通某电视报如东某生活馆为张某办理全额退款。
2、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生活馆予以行政惩罚。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或接管做事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

案例十“莫名生活费” 消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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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5日,消费者戴某向如东消协投诉。
称其利用的手机自2017年4月2日办理手机充值业务后,短短一个月,手机无法正常利用,再次被奉告手机欠费等情形,要求调度,掩护其合法权柄。

调度经由

接到投诉,调度职员展开调查,调集双方进行调度。
经查:戴某于2010年在如东某业务厅申请办理主机尾号127开通业务,同年年底办理尾号650副卡业务。
2011年5月,戴某前往某业务厅,办理副卡报停业务。
2017年4月2日,戴某办理主机充值50元业务,5月2日创造手机无法利用。
前往某业务厅查询,被奉告手机欠费。
调度职员从如东某业务厅供应戴某实际消费资料看,戴某副卡于2011年5月报停,2017年3月被擅自开通,涌现主机承担副机扣费情形,2017年3月至5月,合计扣费公民币60元整。
调度会上,前来参加调度的如东某业务厅主任阐明戴某手机开通缘故原由,属系统升级。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正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接管做事时,有权得到价格合理、计量精确等公正交易条件”。

调度结果

经调度,双方达成协议。
由如东某业务厅退还多收取戴某手机用度60元整;同时赔偿戴某人民币440元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任务供应证据。
即“谁主见、谁举证”。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多少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敷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见的,由负有举证任务确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和接管做事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享有依法得到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