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几个月前的山西“订婚强奸案”吗?

现在也有了后续:

3月28日,阳高县公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婚约财产轇轕案件,依法讯断驳回原告的诉讼要求。
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原告席某某(男方)与被告吴某某(女方)经婚介机构先容相识。
交往期间,男方给付女方钻戒1枚。
2023年5月1日,双方订婚。
订婚当日,男方通过婚介做事部事情职员给付女方彩礼款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1枚。
另查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做事部。
婚介做事部事情职员于当日关照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谢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女方已经退回了10万彩礼和两枚戒指,男方怎么还连续上诉?

山西定亲强奸案明码标价的婚姻和算计闹得两败俱伤

缘故原由是:男方主见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女方对给付金额及花费有异议,法院认为上述款项属维系、匆匆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依法不予支持。

法院的讯断还是非常合理的,彩礼和戒指都已经退了,难不成订婚宴的花费也要算在女方身上吗?双方都有请亲戚朋友用饭,现在既然婚结不成,这个钱就当是各自的支出,各自买单即可。

女方都已经退了彩礼,结果男方母亲谢绝领取,这个案件又走向了极其奇怪的方向。

又有网友说了:2023年发生的事情,怎么2024年才退彩礼,这假如男方不闹,女方岂不是都不会退彩礼。

大家要看既定事实:女方是不是已经退了彩礼。

当初事情一发生为什么不退?

要知道已经报案了,自然要等到法院去判然后再去退。
私底下退了,对方不认怎么办?他们这个事已经不是大略的退彩礼了。

现在既然女方已经返还彩礼和两枚戒指,也请一些啊网友停滞对女方的侮辱,人家还真不是图钱和骗婚。

怎么评价山西“订婚强奸案”这一闹剧?

我只能说,明码标价的婚姻和算计,闹得两败俱伤。
这件事如果一开始调度双方都各退一步,兴许也不会闹得像现在这么大。
也就由于两家都是一点亏都不想吃的人,结果两家都吃了大亏。

02

咱们来大略回顾下案件详情:

2023年1月30日,山西大同,27岁的席某和24岁的吴某相识了。
他们在一个县城,且通过婚介所相亲认识。
一开始两个人也是看对眼的,他们谈起了恋爱,相处了大概有3个月,两家就商量着要订婚了。

按照他们当地的传统,订婚第二天,女方家要办回门宴,请准半子用饭。

中午吃完饭之后,女方吴某和席某去了他们的婚房。
在电梯里他们还是挺亲密的,可是到了婚房里,两个人就有了不合:席某想发生关系,吴某思想不雅观念比较传统,不愿意。

如果这时候,席某尊重吴某,那么也不会有后面那么多事情的发生。

可是席某以为,婚都订了,彩礼钱也已经给了,你又为何要谢绝?

吴某说,席某强行脱掉了她的衣服,摁住胳膊,跟她发生了关系。
她冒死挣扎,事后还感情激动点火烧了柜子和窗帘,乃至还跑出去喊救命;但是席某都蛮横不尊重她的意愿,还强行将她拖拽了回来。

女方都已经明确说自己不同意发生关系了,男方怎么还那么要求呢?

席某的一系列行为都构成了他强奸罪成立的有力证据。

我要给男生们提个醒:发生关系这件事还是要征得两个人的赞许,如果一方不愿意你还蛮横强上,你以为这件事还那么有爱美妙吗?会不会以为非常屈辱和膈应。
成熟一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就不睬解循规蹈矩,逐步来吗?

只能说,席某27岁,还是太过稚子了,办事一点儿都不成熟。

那天他们俩闹了之后,下午6点多,席某开车送吴某回家,吴某的手机还在对方手上。
直到吴某的母亲打了电话,吴某才拿得手机,一接到电话就对母亲嚎啕大哭:我被席xx霸道了。

吴某母亲的反应第一韶光不是向着自己的女儿,她怕事情闹大,随后跟他们二人谈论这件事怎么办理,吴某母亲紧张是环绕钱,她想的是,既然都已经发生,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里就涉及到了双方商定的彩礼问题。

他们订婚时签的协议是:彩礼统共18.8万,订婚时先给女方10万元彩礼和一枚金戒指。
剩下的等结婚时再给。
如果结婚前男方悔婚,彩礼和戒指可以不退;可假如女方反悔,就得退。

他们之前也有约定,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吴某的名字。
现在已经有了突发状况,吴某的母亲就想着提要求,让席某赞许把剩下的彩礼给了,给不出也没紧要,就先在房产证上加名,然后再去领证。

吴某母亲的建议显然是欠妥当的,这也是后来吴某被网友辱骂的紧张缘故原由。

实在发生了这样的事:双方还能结婚吗?肯定是弗成的,要第一韶光站在自己女儿的态度去考虑问题,而不是仓促结婚。

席某的母亲比较警觉,以为既然是之前商量好的,就不能变卦。

她也没以为自己儿子席某有什么行为欠妥的,反正都已经订婚了。

由于双方父母谈崩,这件事也就闹大了,两家法庭上见。

后续的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警方备案,席某被刑拘。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公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对席某某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结果一出,众人哗然?怎么订婚强奸案反转了?

我们再回看“订婚强奸案”,女方吴某自始至终都是谢绝的,以及还有一系列激烈的反抗,但不管她怎么发生发火声音,席某都是忽略和强行,他不管吴某的主不雅观意志,他以为既然订婚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要知道:她不是一件玩物,更不是你的私有物品,她是有着主不雅观意志的人。

两个人发生关系,用最普通的话讲,你要征得当事人的赞许,只要当事人不同意你强行发生关系,那么便是强奸。
明白了吗?订婚不即是赞许婚前性行为,结婚也不即是赞许发生关系,而是你要发生关系时,当事人的主不雅观意愿是否赞许,要尊重他人的意愿,而不是“强行”。

03

两个适婚男女,原来好好的一桩婚事,闹成今日这般局势,到底错在哪里?

首先他们俩订婚还是太过草率了,本就通过婚介所认识,相处三个月远远不能够认识彼此太过全面,两个人也没有很深的感情,对待所谓爱情更是非常茫然。
他们没有一个成熟的爱情不雅观,只是年事到了被父母敦促着往前走。

其次席某的不雅观念认识问题,他没有在两性关系中尊重吴某的意愿。

但凡是席某有看懂吴某的反抗,他真的爱她、理解她,都不会那么强制。

“发生关系”这档子事,最好是你情我愿,不能蛮横强来。

事情发生了,双方父母又掺和进来,由于不信赖各自心怀鬼胎和算计,那么事情只能加倍不可整顿,成了现在这般“两败俱伤”的局势。

很让人惋惜!

原来是奔着办理儿女的婚姻去的,现在呢,两家成了仇人不说,还由于这件事闹得全网皆知,双方都承受了很大的网络舆论压力。
女方呢,这今后对婚姻不信赖,也估计很难再去结婚了;男方呢,成了强奸犯,今后谁会把女儿嫁给他们家。

我这里给适婚男女提个醒:对待自己的婚姻大事,还是要有点主见,不要只顾着达到“结婚”的目的,还是得一步步来。
男方和女方都要核阅彼此,唯有做好了婚前选择,那么婚后的那些麻烦事都不会涌现。
都要对对方多一点判断,好好培养感情,可别太过焦急结婚。

无论何时,婚姻还是得建立在爱情的根本上,就算是先容的,也得有爱情,要相互理解。

父母呢,别光顾着催,不顾后果只想赶紧结婚,儿女就真的能幸福了吗?

还是那句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结婚的事逐步来,发生关系的事也逐步来,真假如按部就班,你想要的不都是迟早的事吗?为什么那么焦急呢?

以上都是我的一家之言,如有不当,还请见谅。

END.

★作者:YIBAO;情绪原创作者,写这个天下温暖的感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