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我局司法职员于2024年6月26日检讨创造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备案调查。

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未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七十条,对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惩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5608663123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熙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源市监惩罚〔2024〕209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法事实2024年6月26日,我局司法职员检讨创造当事人没有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备案调查惩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七十条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内容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4-07-05惩罚机关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