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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照

福建三项考试收费有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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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福建这三项考试收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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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调度高档教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教诲厅:

转来《福建省教诲厅关于商请调度我省高档教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报名费的函》(闽教财函〔2023〕92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赞许省教诲考试院在组织高档教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时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每人每科次40元调度为每人每科次60元。

二、上述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票据综合系统收缴,利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施进出两条线管理。

三、省教诲考试院应做好收费信息公示事情,自觉接管社会监督以及价格、教诲、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按比例稳定对各级教诲考试机构的支持和投入,确保自考事情有序进行。

调度后的收费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度自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 273号)同时破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此件主动公开)

2024 年5月22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制订新闻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核定新闻和执业药师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闽人社函〔2024〕85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关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关照》(闽价费〔2017〕26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新闻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变明确如下:

  一、新闻职业资格考试设《新闻根本知识》《新闻采编实务》两个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9元(考试费60元,考务费19元)。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1元(考试费80元、考务费11元)。

  三、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收缴,利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实施进出两条线管理。

  四、上述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
有效期满前60个事情日,你厅应按照规定程序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关照》(闽价费〔2017〕263号)第十四条规定,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制订收费标准的建议。
在考试收费标准实行期限内,若国家干系部门调度考务费标准,你厅应按照国家干系部门规定的考务费标准实行,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若收费项目退出行政奇迹性收费目录清单或国家取消该项考试,与其相对应的考试收费标准同时破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5月22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制订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法律厅:

  转来《福建省法律厅关于申请核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司函〔2024〕67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关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关照》(闽价费〔2017〕26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变明确如下: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一)客不雅观题考试科目2科,考试费每人每科7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二)主不雅观题考试科目1科,考试费每人每科7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

  二、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收缴,利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实施进出两条线管理。

  三、上述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
有效期满前60个事情日,你厅应按照规定程序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关照》(闽价费〔2017〕263号)第十四条规定,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制订收费标准的建议。
在考试收费标准实行期限内,若国家干系部门调度考务费标准,你厅应按照国家干系部门规定的考务费标准实行,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若收费项目退出行政奇迹性收费目录清单或国家取消该项考试,与其相对应的考试收费标准同时破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此件主动公开)

2024 年5月22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