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度2024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关照

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的关照》(南房金委〔2024〕5号)等政谋划定,现将南平市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度事变关照如下:

通知南平将调解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打算口径

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月均匀人为。

二、上限标准

南平市统计局2024年6月公布2023年南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职员年均匀人为90972元。
按照南平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职员月均匀人为的3倍测算,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743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458元(单位和个人均为:22743元×12%,打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2729元)。

三、下限标准

省人社厅暂未公布新的最低人为标准,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不进行调度,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人为标准的关照》(闽人社文〔2021〕148号)实行,即建阳区、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单位及职工的最低月缴存人为基数为181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2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810元×5%,打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91元);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最低月缴存人为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660元×5%,打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83元)。

四、办理韶光

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度事情统一于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

五、办理办法和流程

单位每年只能办理一次基数调度,可采取“网上申请”或“柜面申请”两种办法。

(一)网厅办理流程

已在我中央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变的缴存单位,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在“报告业务”—“缴存基数调度”模块中进行基数调度,提交成功后,等待受托银行确认审核。

(二)柜面办理流程

1、缴存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单位年度基数调度系统批量导入模板》(表格一式三份,中央、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各留存一份)、单位上一年度月均匀人为表及上一年度各种奖金发放表。
携带以上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中央柜面审核。

2、中央柜面核定单位缴存基数后,在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交由单位递送至受托银行进行基数调度。

特此关照。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

2024年6月27日

来源: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