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保障性租赁住房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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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入住
为办理我县从事基本公共做事职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见地》《省住建厅关于加快办理从事基本公共做事职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履行见地》及《襄阳市区加快办理从事基本公共做事职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关于加快履行南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履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南漳县实际,制订本履行方案,并报请县住建部门赞许后履行,现将分配履行方案公告如下:
一、谁参与供应?
本次配租房源为南漳县保障性房屋租赁有限公司采购的清河华府、滨河花园、未来城、荣盛家园、东方曼哈顿和东漳凤凰城6个楼盘共计16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均为硬装精装房(无家具和电器),详细楼层以及房号见附件4:
解释:
1、县保租房东管部门和保租房运营机构结合楼层、朝向等情形制订“一楼一价”,并在运营做事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租金价格报县发改部门备案。
2、申请租房的原则是申请人志愿接管摇号分配结果,若摇号结果未知足申请人预期居住条件,可以放弃,放弃后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结果,本次摇号无法再次申请,放弃的房源将进入待选区连续分配。
3、五年后是否可以购买按照5年后的实际政策实行,实际购房价格根据所选楼栋、楼层、朝向等情形,按五年后实行的政策确定的价格为准,五年后无干系购买政策的按规定续租。
4、房屋终极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
5、目前,保租房公司正在对此批房源进行装修,估量5月尾可装修完毕,届时即可分配入住。
二、哪些人群可以申请?
南漳县城区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教诲、医疗卫生、环卫、公交、消防接济、社区事情者等基本公共做事的单位职工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奇迹单位事情职员中在县城区(经济开拓区)无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在县城区(经济开拓区)稳定就业且无房的各种引进人才、园区等符合条件的工人。
三、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工具应具有完备民事行为能力,在南漳县城区(经济开拓区)稳定就业,有稳定的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需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县城区内(经济开拓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截至申请之日近3年内在南漳县城区无房发生意营业记录或者因继续、诉讼、赠予、离婚未取得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从事基本公共做事行业或机关企奇迹单位事情职员,在南漳县有稳定事情单位且有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在本县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南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1);
2、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3、行政机关及奇迹单位职员持机关单位事情证明(附件3)以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凭据,其他职员持聘任协议、劳动条约或就业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以及申请人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凭据;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供应个人未婚承诺证明)以及共同居住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以及配偶的无房产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央自助打印)
五、申请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干系要件及证明材料到南漳县行政做事大厅A52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窗口报名,报名韶光为自公告发布之日60日内。咨询电话:13972279584。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办理,并且申请过程全程不收取任何用度。
2、受理审核公示。县住建局汇同保租房运营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予以受理审核,审核韶光为报名截止后30个事情日。
3、资格确认。资格审核完成后将在县政府官网或者住建局网站进行资格公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示无异议,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工具,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工具,参加配租摇号。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资格并书面奉告申请人。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县住建局申请复核。县住建局应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5个事情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奉告申请人。
4、组织配租。县住建局汇同保租房运营单位通过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需求小区分批次进行摇号配租,按照各小区不同区域进行摇号分配。
按照房源项目组织摇号,先确定配租顺序号,再确定配租房号,摇号过程接管公证机关的公证,并接管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现场全程监督。申请人所申请的小区房源数量不敷的,自动分配至城区内其他小区,若本人在申请时填写不愿调处至其他小区的,则自动放弃这次申请结果。县保障性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根据摇号结果组织配租,配租结果报县住建局备案,并在南漳县公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5、条约签订、办理入住。申请人在接到保租房运营机构的电话或短信关照后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共同居住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签订租赁条约(过时未签订条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条约约定办理入住。申请人放弃签订租赁条约的,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6、资格轮候。在此批房源申请全部分配完毕的情形下,若摇号后房源分配完毕,未摇中住房的申请人,则纳入轮候等房范围,不才一批保租房分配时,优先予以分配入住。
六、租金标准
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该项目房源评估市场租赁价格的70%确定,每个楼盘根据地理位置和区域性差别价格实行一楼一价,租金评估标准根据市场价格颠簸三年重新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后按照新的租赁价格实行。
七、租赁时长和干系政策
本次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条约5年一签,5年后是否连续承租或者购买按照5年后的国家政策实行,若国家以及省市未出台购买等干系政策,则连续签订续租条约,租赁价格按照5年后的重新评估价实行,承租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连续续租,若不续租则按照保租房管理办法进行退出。
八、干系哀求
1、参加本次分配房源职员,必须具有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签订入住条约。已享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2、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出租、转租、出借、损毁、毁坏、擅自调换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场、构造和配套举动步伐。一旦创造转租、出租、出借、毁坏房屋的情形的,一律清退并不再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资格。
3、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单位)以遮盖、虚报、假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应立即腾退并深究其法律任务,且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4、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约签订为5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擅自拖欠房租的将会致函事情单位,累计三个月以上未及时缴纳房租和物业费的将清退住房资格。
5、租赁期内,在南漳县城区(或开拓区)购买房产或者因接管赠予、继续、婚姻状况发生改变取得自有住房的,属于不符合租赁政策职员,将清退租赁资格,并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过时退回住房期间的房屋霸占利用费。
6、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落,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严重毁损的租户将取消其租赁资格并进行清退且10年内不再接管其申请。
7、因银行征信不良被起诉的或者因其他失落信行为被法院讯断列为失落信被实行人的将清退租赁资格。
8、因在租赁房屋内履行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为被公安部门处理的将取消其租赁资格且10年内不再接管其申请。
九、干系附件
1、南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承诺书
3、事情单位证明
4、房源楼层以及户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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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南漳县保障性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