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志愿原则,请企业对照市级示范智能车间报告条件(附件1和附件5)进行自我评价,填报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和报告书(附件2、3),并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全性卖力。已得到2个及以上省或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含5G工厂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不再参与报告。报告的车间须已建成并投产利用,一家企业一次只能报告1个示范智能车间。
二、请报告企业填写申请表(含承诺书)和报告书,盖章后报所在区镇经发部门,申请表(含承诺书)需供应盖章的纸质件和扫描件,报告书仅需供应盖章扫描件。
三、请各区镇经发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报告,负责审核把关企业报告材料,切实提高报告事情质量,同时做好本地报告车间的初审事情,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间予以推举上报,并填写本区镇的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举表(附件4)。
四、请各区镇经发部门网络汇总企业报告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举上报,于7月26日前,将企业盖章申请表(含承诺书)纸质件1份和扫描件、盖章企业报告书扫描件、盖章审核推举表纸质件1份和电子档报送至市太仓市工信局家当投资科。
联系办法
单位
联系办法
太仓市工信局
53573259
高新区
53593761
附件请点击链接获取:2024年苏州市级示范智能车间报告开始啦!
来源:太仓融媒
编辑:x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