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兴利除害,要求整修吴淞江、白茆河,通流入海,百姓得到了兴修水利的好处。
海瑞早就痛恨大户吞并地皮,全力摧毁豪强势力,实行“一条鞭法”,安抚贫乏百姓。
贫苦百姓的地皮有被富豪吞并的,大多夺回来交还原主。
深受百姓的爱戴,叫他“海上苍”。

徐阶被罢免之后在家中居住,海瑞深究徐家也不给予优待。
实行政令气势剧烈,所属官吏恐怖奉行不敢有误,豪强乃至有的跑到其他地方去躲避的。
而有些奸民多乘机揭破告状,世家大姓时时有被诬陷抱屈枉的人。
又裁减邮传冗费,士大夫途经海瑞的辖区大都得不到很好地张罗供应,因此怨言越来越多。

隆庆三年(1570年)冬季,都给事中舒化说海瑞迂腐滞缓,不通晓施政的办法,应该用南京清闲的职务安置他,明穆宗还是用奖励的措辞下诏鼓励海瑞。
不久给事中戴凤翔弹劾海瑞庇护奸民,鱼肉士大夫,沽名乱政,于是海瑞被改任南京粮储。

海瑞巡抚吴地才半年。
平民百姓听说海瑞解职而去,呼号哭泣于道路,家家绘制海瑞像敬拜他。
海瑞要到新任上去,正遇高拱节制吏部,早就仇恨海瑞,把海瑞的职务合并到南京户部当中,海瑞因此遂因病引退,回到琼山老家。

明朝第一清官海瑞下

海瑞在隆庆四年(1571年)曾前往福建晋江潘湖,黄光升的府邸拜见黄光升,以谢当年营救保护之恩。

万历元年(1572年),张居正主持国政,也不喜好海瑞,命令巡按御史稽核海瑞。
御史到山中审察,海瑞杀鸡做菜招待御史,房屋居舍生僻简陋,御史嗟叹而去。
张居正畏惧海瑞严厉刚直,中外官员多次推举,终极也不任用。

万历十二年(1584年)冬天,张居正去世之后,吏部拟用海瑞为左通政,明神宗朱翊钧向来看重海瑞的名望,于次年正月召海瑞为南京右佥都御史。
履新途中,改为南京吏部右侍郎。
海瑞当时已经七十二岁了,上疏言朽迈垂死,乐意效仿古人尸谏的意思,列举明太祖朱元璋刑法,剥人皮装上草制成皮囊,以及定律枉法达八十贯判处绞刑的规定,说应该用这样的方法惩处贪污。
其它谋划时政,言语极为切实。
只有劝天子用暴虐刑法,当时评议认为是缺点的。
御史梅鹍祚弹劾海瑞。
明神宗虽然认为海瑞辞吐有过失落,然而清楚海瑞的忠实,为此免去梅鹍祚的俸禄。

明神宗屡次要重用海瑞,主持国事的阁臣暗中阻挡,于是任命海瑞为南京右都御史。
海瑞上任后,力主重办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
诸司向来苟且怠慢,海瑞身体力行,纠正弊端。
有的御史偶尔戏乐,海瑞要按明太祖法规给予杖刑。
百官恐怖不安,都怕受其苦。
提学御史房寰恐怕被举发纠正要先告状,给事中钟宇淳又从中鞭策,房寰再次上疏诋毁诬蔑海瑞。
海瑞也多次上疏要求退休,明神宗下诏慰留不许可。

万历十四年(1586年),海瑞听闻黄光升去世,悲哀至极,带病前去晋江奔丧。

万历十五年(1587年)十月十四日 ,海瑞病故于南京任上。
他没有儿子,以是去世后,佥都御史王用汲去主持海瑞的丧事,瞥见海瑞住处用葛布制成的帏帐和褴褛的竹器,有些是连贫寒的文人也不愿利用的,因而禁不住为之悲泣不已,凑钱为海瑞办理丧事。
海瑞的去世讯传出,南京的百姓因此罢市。
海瑞的灵枢用船运回家乡时,穿着白衣戴着白帽的人站满了两岸,祭奠哭拜的人百里不绝。
朝廷追赠海瑞太子太保,谥号忠介。

海瑞曾根据他在淳安的履历写《兴革条例》,评论辩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

海瑞就任应天巡抚之后,立即颁布《督抚宪约》,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欢迎,也不准设宴招待。
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答应事情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炊事标准。
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烛炬、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

海瑞在应天实行一条鞭法: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施、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地皮、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
把田赋、力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
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

在对待左券问题上,海瑞不顾明代法律规定与当时的国情,哀求争议的办理必须以书面左券为依据。
由于当时农人世是很少利用书面左券来发生借贷关系的,致使法律的实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田地。
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
在海瑞的治下,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

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故人故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
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
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逐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
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
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在断案技巧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臆则屡中。
对付那些疑案,他不是慎重调查,而是“与其冤屈兄长,甘心冤屈弟弟;与其冤屈叔伯,甘心冤屈侄子;与其冤屈贫民,甘心冤屈富民;与其冤屈愚直,甘心冤屈刁顽”。

在争家当的案件中,“与其冤屈小民,甘心冤屈乡宦”;在争言貌的案件中,“与其冤屈乡宦,甘心冤屈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