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管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导游职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导游身份委托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就该事变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条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基本信息
1.1 乙方姓名:
1.2 性别:
1.3 年事:
1.4 文化程度:
1.5 住址:
1.6 身份证号码:
1.7 导游证号码:
第二条 管理事变
2.1 乙方作为导游员委托甲方对其进行监督、检讨及日常管理、培训考察,并屈服甲方业务计调的管理,从事导游做事事情。
2.2 委托管理办法采纳以下第 种办法进行:
A. 专职导游委托管理;
B. 兼职导游委托管理。
第三条 管理哀求
3.1 乙方应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旅游行政机关的各项条例、规章、制度及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事情安排,接管甲方的监督、检讨及日常管理、培训及考察。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导游做事质量国家标准》(GB/T15971)供应导游做事,对自己的行为卖力,凡未按照《标准》和甲方哀求进行做事所引起的统统后果承担任务,并对造成的丢失承担赔偿任务。
3.3 乙方应严格按照《导游职员管理条例》规定,经甲方委派进行导游活动,严禁私自承揽、承接导游业务,对此造成的统统后果和丢失自行承担。
3.4 乙方在带团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导游做事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四条 管理期限
本委托条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权利责任
5.1 为乙方建立导游员档案,卖力出具以档案内容为依据的证明材料,为乙方管理《导游员资格证》及导游证(IC卡),制作统一的上岗胸卡。
5.2 组织乙方参加旅游行政部门的年审考察,晋级考试等考察、稽核活动;
5.3 组织乙方参加业务、职业道德、政策法规等培训,帮助乙方不断提高政治本色和业务水平;
5.4 甲方根据实际情形安排乙方导游接待、讲解做事等事情,并对乙方的事情进行考察;
5.5 甲方帮忙乙方办理干系的保险事宜,为乙方供应法律声援,切实掩护乙方的合法权柄。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6.1 有权谢绝甲方或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肃静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哀求;
6.2 在勾引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环境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赞许,可以调度或者变更接待操持,但是应该立即报告甲方;
6.3 在勾引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该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形,预先向全体旅游者做出真实解释和明确警示,并按照甲方的哀求采纳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6.4 服从甲方统一导游服装的规定,屈服乙方业务计调的管理,按照甲方的安排供应导游做事,不得挑团、不得无端请假,守旧甲方的商业秘密;
6.5 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政策业务培训和年审培训等;
6.6 依照条约约定按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年审费及培训用度等用度。
第七条 管理费及其他用度
7.1 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年审费及培训费。
7.2 年审费为公民币 元/年;培训费为公民币 元/年;管理用度区分专职和兼职导游,专职导游管理费为公民币 元/年;兼职导游管理费为公民币 元/年。
7.3 专职导游报酬采纳自收自支办法由甲方按月代为发放。
第八条 违约任务
8.1 甲方在条约履行中未向乙方供应相应的导游证管理、业务培训等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连续履行该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丢失。
8.2 乙方应按照条约约定的韶光和数额向甲方支付管理用度。乙方过时付款的,每过时一日按条约总价款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过时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条约,并哀求乙方按照条约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8.3 在导游过程中,因乙方缘故原由发生轇轕的,对此乙方应自行承担任务,由此对甲方造成丢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任务。
8.4 乙方在从事导游做事事情时违反本条约约定私自承接导游业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条约,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条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备履行时,碰着不可抗力事宜的一方,应立即书面关照条约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宜发生后十五天内,向条约相对方供应干系证明文件。由条约各方按照韶光对履行条约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条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责任的,不能免除其违约任务。
第十条 争议办理办法
条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办法办理:
A.提交 公民法院统领;
B.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条约的解除
11.1 本协议履行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协议自然终止,如一方提出续签,需提前一个月奉告对方并达成新的委托管理条约。
11.2 甲方在从事导游做事事情时未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的,该协议自动解除。
11.3 因第8条规定造成条约解除的,对付已经履行部分所造成的实际丢失,违约金不敷以填补丢失的,乙方还答允担赔偿任务。
第十二条 条约生效与终止
12.1 本条约自双方具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履行完本条约的责任后,即行终止。
12.2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3 本条约附件与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条约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条约签章页)
甲方(管理方)
乙方(委托方)
名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
通许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旅行社安全目标任务书
为了落实我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导游员的安全戒备意识,最大程度降落意外事件对导游和游客的侵害,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有序、康健、和谐的旅游环境。我社按照《西安市旅游行业2009年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目标任务书》哀求,与导游员签订安全目标任务书。
一、我社负责按照《导游职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监督管理导游员。
二、导游员必须严格遵守我社有关规定,服从我社统一管理。
三、导游员在我社规定的场所勾引游客参不雅观游览过程中,应该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形,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解释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我社的哀求采纳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涌现安全任务,由我社出面做帮忙事情。
四、导游员应及时反馈安全事情信息,与有关投诉的游客进行沟通,切实办理投诉,完善安全制度;及时处理和积极帮忙有关部门处理安全意外事件,依法保护客人的合法权柄。
五、我社不定期组织导游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教诲和宣扬,使全体员工明确本社及自身的安全任务,并稳定树立安全意识,哀求员工利用统统机会向游客宣扬旅游安全知识。
六、在碰着不可抗力的成分导致旅行社和游客的丢失时,导游员应该及时报告旅行社,并帮忙旅行社采纳补救方法,不得扩大旅行社和游客的丢失,不得破坏旅行社的荣誉。
七、导游员在请假不在岗期间,涌现的统统安全问题,我社不承担当何任务。
八、全体导游应警钟长鸣,配合尽力,把各项安全方法落到实处,时候做到安全旅游。不断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和干系法律的学习与节制,稳定树立安全意识,积极采纳预防事件发生的方法。
九、本安全目标任务书纳入导游员年度考察内容中,对未达到安全目标任务各项哀求的导游,将取消我社各项精良评比资格。
十、本任务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办理。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具名起开始生效,有效期 年。
本安全目标任务书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韶光:
签订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