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某牧业有限任务公司

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举动步伐排放水污染物

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利用无人机进行非现场司法检讨时创造,鸡东县某牧业有限任务公司养殖场东北侧大门处的转猪台内有疑似污水直接流入场区外东侧沟渠,向北侧流淌,流水颜色呈黄色,水质较浑浊,而此条沟渠上游无明显流水。
司法职员初步判断,该养殖场可能存在畜禽养殖粪污废水排到外环境水体的情形。

司法职员立即转入现场检讨,经调查,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约7万头,各项手续完好,建有干湿分离车间1个、干粪堆存场1个、氧化塘3个。
流入场外沟渠污水为出猪通道转猪后冲刷通道内残留粪污产生的消毒冲刷废水,消毒过程需利用火碱,每次用水量约0.1吨-0.2吨。
按照该养殖场规定的操作流程,该环节产生的污水应通过集中网络排入厂区内氧化塘,但详细操作职员为简化流程擅自将污水直接排放至场外沟渠,截至现场检讨时约排放0.4吨的消毒冲刷废水。
鸡西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东侧沟渠内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沟渠内水体中,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畜禽养殖行业特色污染物浓度数值均较高。

黑龙江宣告2024年第五批情形违法范例案例

该养殖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滞违法行为,及时将产生的消毒冲刷废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哀求进行处理,重新修缮转猪台消毒冲刷废水网络池。
依据行政惩罚裁量有关规定,对该企业惩罚款公民币43.2万元,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干系事情。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将该案件移送年夜公安机关进一步办理。

牡丹江市某生猪养殖场

未及时网络养殖粪污污染环境案

2023年11月,司法职员现场检讨创造,牡丹江市爱民区某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内粪污暂存池存在粪污溢涌征象,约有0.2吨的粪污流入场内的空山川渠。
经进一步调查创造,该养殖场因未及时对场区内粪污进行抽取还田,导致粪污暂存池内粪污外溢污染环境。

该养殖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滞违法行为,采纳有效方法将溢出的粪污网络贮存。
依据行政惩罚裁量有关规定,对该企业惩罚款公民币1.2万元。

佳木斯市某牧业有限公司

露天堆放养殖粪污污染环境案

2024年1月,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在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管理专项行动中创造,桦南县某牧业有限公司现有储粪棚已全部堆满,在其西北侧空地露天堆放粪污,堆放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存放地面未做任何防渗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讯问,该企业养殖过程中产生粪污每年夏季、冬季各清运一次,由于企业冬季集中清理圈舍粪污,现有储粪举动步伐无法知足储粪需求,部分养殖废弃物未及时清运处置,擅自临时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该养殖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滞违法行为,采纳有效方法将露天堆放的粪污网络贮存。
依据行政惩罚裁量有关规定,对该企业惩罚款公民币1.12万元,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干系事情。

绥化市某牧业有限公司

露天堆放畜禽粪污污染环境案

2024年5月,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司法检讨时创造,绥化市某牧业有限公司在养殖场区东侧无防渗方法的空地上露天堆放大量经干湿分离处理后的牛粪,面历年夜约3000平方米,该空地已形成多处积水坑,积水坑内存液体颜色浑浊且发黄。
经调查创造,该企业未按环评审批哀求将牛粪及时网络清理用作有机肥质料,存在未及时网络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的环境违法问题。

图片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应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责令其立即停滞环境违法行为,将积水坑内液体回抽至氧化塘内储存,将露天堆放的粪便全部网络清理至固粪储存场储存。
依据行政惩罚裁量有关规定,对该养殖企业惩罚款公民币3.6万元。

龙头新闻·生活报 :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