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走丢”定位用具有窃听功能?经市民举报,公安机关将网店店主李某抓获后创造,这种卡通造型硅胶挂件的供应商竟是一名在家经营网店的全职妈妈。
因网店买卖不佳,林某在家研究、拆解,将带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包装成卡通挂件出售。
然而,发卖这种带有窃听功能的定位器,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日前,上海市奉贤区审查院对这起造孽生产、发卖窃听专用器材案提起公诉。

“防走丢”定位器竟然“会偷听”?

2024年2月,民警接到市民供应的线索,称有网店发卖的定位用具有窃听功能,可能存在违法环境。
2月28日,上海公安机关在安徽省将网店店主李某抓获。

能录音是卖点卡通挂件竟然会偷听

网店订单截图和产品图片

经查,2022年底,李某结束打工返乡开网店,紧张发卖外不雅观小巧的硅胶挂件式GPS定位器。
由于此类定位器多被顾客买来给家中老人或者孩子佩戴,因此网店卖家将其紧张用场定位为“防走丢”。

客户向李某咨询产品功能

随着逐渐有买家咨询商品能否录音,李某创造了新的“商机”。

“有录音功能是个卖点,好赚。
”想到这一点,李某开始在全网搜集进货渠道,接洽互助。

2023年11月尾,他找到了供应商林某。
“每个挂件都有其对应的账号密码,下载App后可以查看挂件GPS旗子暗记位置,有些还可以远程开启录音,以及远程报警、实时通话等功能。
”经协商,李某直接将商品链接上架到自己的网店,接到订单便直接由林某代发货,自己则卖力对接售后做事。

以这样的代销模式,李某共售卖了120余件该挂件,获利6000余元。

研究、拆解……

全职妈妈将GPS定位器

包装成卡通挂件

2024年2月29日,李某的上游供应商林某主动投案。

据林某供述,自己平时全职在家带娃,因原来经营的网店买卖不好,就想“换个赛道”。
她有光阴看到网上有售卖具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创造销量很好,就买了一个回家研究。

扣押样品的拆解及鉴定报告

经由拆解后,林某创造其构造并不繁芜,便采购带有GPS和录音功能的电子板、电池、钥匙扣皮套等零件,大略焊接后,组装成GPS卡通挂件,做好外包装上架。

公安机关在林某处扣押的生产配件

经查,2023年至2024年2月,林某网购电子板、卡通挂件外壳等材料,造孽组装、生产挂件型录音设备200余台,在网络平台出售90余台。

其间,网店店主李某、谢某看到林某的网店有货源,便陆续找她互助,先后与林某达成代销约定,赚取差价。
两人分别在各自的网络店铺出售120余台、10余台。

别人都在卖,

就能“放心加入”吗?

2024年5月17日,该案移送奉贤区审查院审查起诉。
经由全面审查卷宗,讯问证人等,审查官认为,林某等人生产发卖的录音GPS设备与日常生活中的卡通挂件外不雅观形似、功能重合,但其附带的远程窃听录音功能极具隐匿性、迷惑性。
经鉴定,在案查获的设备,均符合“窃听专用器材”的认定标准。

“别人都在卖,觉得该当没问题。
我找电子板配件货源时,也曾问过厂家,个体网商能不能卖,对方说没问题,大家都在卖。
”林某说,“销量这么好,市场需求量大,组装也不算难,我就自己干了。

“当时看到别人都在卖这种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以是才想着买回来进行研究,没想到内部布局如此大略……我找电子板配件货源时,也曾问过厂家,个体网商能不能卖,对方说没问题,大家都在卖。
”面对审查官的扣问,全职妈妈林某十分懊恼,“早知是违法的,我就不赚这个钱了!

奉贤区审查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不具有生产窃听设备的资格,为谋取利益购买配件私下组装,共计生产200多台窃听设备,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卖获利,其行为已构成造孽生产、发卖窃听专用器材罪;犯罪嫌疑人李某、谢某从林某处罚别接单倒卖窃听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造孽发卖窃听专用器材罪,应依法深究其刑事任务,依法对其三人提起公诉。

据悉,案中林某低廉甜头窃听器材利用录音电子板的生产厂家、其他卖家等干系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审查官普法

视频加载中...

1. 什么样的设备算窃听设备?本案所涉“窃听专用器材”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考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禁止造孽生产发卖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窃听专用器材,是指以伪装或者暗藏办法利用,经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技能检测后作出认定性结论,有下列环境之一的:

(1)具有无线发射、吸收语音旗子暗记功能的发射、吸收器材;

(2)微型语音旗子暗记拾取或录制设备;

(3)能够获取无线通信信息的电子吸收器材;

(4)利用搭接、感应等办法获取通讯线路信息的器材;

(5)利用固体传声、光纤、微波、激光、红外线等技能获取语音信息的器材;

(6)可遥控语音吸收器件或电子设备中的语音吸收功能,获取干系语音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

(7)其他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

2.窃听设备与带有录音功能的玩具、挂饰的差异是什么?

本案中林某等人生产、发卖的设备,与日常生活中的卡通挂件外不雅观形似、有部分功能重合,具有一定的伪装性、暗藏性、迷惑性。
这些带有GPS旗子暗记的定位器挂件,不仅能获取携带者的精准位置信息,还能用手机软件远程开启录音,未经许可以伪装或者暗藏办法被他人远程操控。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具有暗藏性、功能性、技检性。
带有录音功能的玩具、挂饰,个中“带有录音功能”意味具备功能性;“玩具、挂饰”意味具备“暗藏性”,在日常生活中难以为凡人所创造;只要经由公安机关依法考验认定,即具备技检性,便为刑法意义上的窃听专用器材。

3.购买利用此类设备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未经许可,购买、利用这类设备,可能会构成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严重者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禁止造孽生产发卖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造孽生产、发卖、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如果利用窃听设备追踪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则触犯刑法,涉嫌造孽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作者:王诗雅 孙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