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告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培植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产生的建筑渣土、工程垃圾、工程泥浆、拆除垃圾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随意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毁坏环境卫生。
在进行培植活动时,应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呼中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进行处理,呼中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位于呼中火车站东侧,坐标为:

E 123°35′54.13″,N 52°02′4.98″;E 123°35′56.75″,N 52°02′5.30″;E 123°35′55.34″,N 52°02′1.17″;E 123°35′57.97″,N 52°02′1.49″;面积共6120平方米,严禁在规定区域外进行倾倒。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依法予以行政惩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及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书记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美好人居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0457-3431665

呼中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平面图如下:

呼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司法大队

2024年9月5日

原标题:《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及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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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最冷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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