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15日18时00分,南明区公循分局民警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大街66号开展日常事情时创造贵州花果园购物中央有限公司招用的保安事情职员杨战利有抢劫前科,违反《保安做事管理条例》。该案属“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事发地为“慧都社区”,南明区公循分局受理为“行政案件”,未当场供应证据材料制作接管证据清单。
贵州花果园购物中央有限公司违反了\公众《保安职员做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大众,构成了未按规定招聘保安的违规行为。对此,南明区公循分局决定对贵州花果园购物中央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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